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来源: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时间:2018-10-19 11:49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18〕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鼓励我省广大企业或组织追求卓越绩效,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各设区及省直有关单位调查摸底、动员和推荐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全省共有286家企业或组织列入第三个三年滚动培育计划,现将该计划印发你们,请对照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培育发展工作。

  附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

  一、培育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积极引导和推动我省广大企业或组织对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学习和实践,总结最佳经营管理实践和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各类企业或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努力争创中国质量奖,进一步推进省市政府质量奖制度的完善与落实,逐步形成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培育梯队,努力成为质量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努力树立省级政府质量奖组织工作的全国标杆。

  二、培育对象

  《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培育四个方面的优秀企业:一是制造业企业;二是服务业企业;三是工程建筑企业;四是各设区市认为具有地方特色,为我省经济作出较大贡献的具有标杆作用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列入本次培育计划的有286家企业或组织,按行业分:制造业企业219家,服务业企业36家,工程建筑业26家,其他行业5家。按区域分:福州50家,厦门77家,泉州40家,漳州35家,三明25家,南平15家,莆田16家,宁德15家,龙岩13家。按年度分:2019年96家,2020年100家,2021年90家。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制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计划,目的是突出今后三年培育发展工作重点,推动政府质量奖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系统。各设区市局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省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工作与设区市政府质量奖的培育评选工作有机结合,将其列入各设区市局今后三年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深入企业或组织,切实加强指导,落实好培育发展计划。

  (二)加大宣传和培育力度。各设区市局要根据培育计划加大培育力度,加强政策指导,积极动员企业或组织高层领导参与获奖企业的经验分享等活动,提高培育对象高层领导的重视度和参与度,要加强对培育对象的培训和指导,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动员质量管理成熟度相对应的培育对象参与申报设区市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形成梯队,打造更多的标杆企业,不断深化和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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