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70-2023-00353 文号 闽市监函〔2023〕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4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70-2023-00353
文号 闽市监函〔2023〕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4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闽市监函〔2023〕167号
发布时间:2023-07-04 1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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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28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于7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局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詹俊华,电话:0591-87811513;电子邮箱:598135551@qq.com。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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