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70-2020-00470 文号 便函〔2020〕13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0-26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70-2020-00470
文号 便函〔2020〕13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0-26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核验材料的函

便函〔2020〕131号
发布时间:2020-10-26 15: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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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

  贵司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知保地专字〔2020〕109号,以下简称《审查意见书》)收悉,根据《审查意见书》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武夷山冠清茶业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核验材料予以呈报(详见纸质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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