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072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26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072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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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16: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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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如下:

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1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不合格10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销售带子购进日期为20201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鼓楼区金栋餐饮店的汤消毒日期为202012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台江区瑞珀士餐饮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1029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福州高新区上街绍爷家餐饮店的汤消毒日期为202012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晋江市梅岭渔纬港自助餐厅销售的黄金贝购进日期为20201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晋江市陈埭陈清源餐饮店销售花螺购进日期为202012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贯一食品有限公司20201112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合格、总汞(以Hg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家乐华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新罗区黄海燕石冻摊销售的小河虾(购进日期20201130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的鲜知道鲜乌鸡检疫日期20201019日),甲氧苄啶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州齐明食品有限公司2020828日生产的齐明干海带,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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