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1020-2021-00174 | 文号 | 闽市监特食〔2021〕104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4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1020-2021-00174 | ||
文号 | 闽市监特食〔2021〕104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才开发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特殊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全省特殊监管业务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经研究,决定于6月7-9日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特殊食品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6月7日上午报到,7日下午至9日上午培训,9日下午返程。为期3天。
二、培训地点
省市场监管局人才开发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6号,总台电话:0591-87724079。
三、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殊食品监管部门科(处)长、辖区有生产企业的特殊食品监管人员和其他特殊食品监管业务骨干,总人数80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内容
《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和特殊食品标签标识解读、特殊食品监管(专项整治)中发现典型案源及后续处置情况交流、形势分析和监管工作交流、现场教学。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列支,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具体培训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人才开发中心按有关规定承办。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部门科(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市、县两级人员报名参训事宜,于5月28日前将《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通过“ OA-文件传送”报送特殊食品处。
(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处)要认真总结今年来本辖区特殊食品监管风险排查及分析、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思路,以及本辖区近2年在特殊食品监管(专项整治)中发现典型案源及后续处置情况,),参会时提交PPT文件用于培训交流。
(四)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日常防疫工作,参训人员报到前14日内如有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和人员接触史,以及报到前出现发烧、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调换人员参训。
(五)培训期间,特殊食品科(处)长负责本地区参训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督促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国明(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15959009515;姚文(省市场监管局人才开发中心),13960908601。
附件:
1.特殊食品监管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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