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30-2021-00239 文号 闽市监办〔2021〕5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08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30-2021-00239
文号 闽市监办〔2021〕5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08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1〕53号
发布时间:2021-07-08 16: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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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2021〕38号,附件1)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33号,附件2)的精神,牢牢守住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进一步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38号)精神,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进一步强化全省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守牢质量安全底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止,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部署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践行市场监管总局“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综合监管、多方共治的原则。坚守安全底线,推动质量提升,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维护儿童和学生等消费者合法权益,让青少年儿童穿得称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摸清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生产企业底数和行业质量安全状况,有效整治问题企业,清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坚决查办产品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提升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切实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增强儿童和学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重点

  (一)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2021年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围绕《通知》聚焦的儿童玩具、儿童餐饮具、儿童护具、儿童服装、儿童家具等五类儿童用品和学生文具、学生灯具、塑胶跑道、学生校服等四类学生用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强制性安全指标。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产品,聚焦近3年监督抽查合格率低或未抽到样品、消费者集中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以及量大面广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禁企业出厂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充分发挥省风险协作网和各风险监测站点的作用,结合《通知》中风险关注产品及项目,把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作为2021年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重点内容来加以落实,及时发现区域性、苗头性风险隐患,根据评估结果发布消费预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增强监测工作实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各地要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辖区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状况和需要帮扶的清单,从抽查监管发现问题入手,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深入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一线实地调研,进行全面“望闻问切”,分类“开方治疗” “对症下药”,确保“药到病除”。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为企业量身订制专门解决方案。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品牌。

  (四)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流通领域“三无”产品清查专项行动和“网红玩具”等网售儿童和学生用品打假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儿童玩具、文具、家具、餐饮具、服装和学生文具、灯具、校服及塑胶跑道的塑料颗粒、胶水等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充分发挥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投诉举报。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依法承担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管理责任。

  (五)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认证认可监管。加大标准培训力度,强化生产企业对标达标,组织开展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等质量比对研究。推动相关标准的制定,提升我国儿童和学生用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列入CCC目录内儿童和学生用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机构的监管,检查列入CCC目录内但未获得认证的产品是否被擅自生产、出厂、销售,及获证组织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全省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抓好本地区守护行动的具体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7月16日至10月30日)。围绕“五个一批”和5项主要任务开展集中行动。充分运用好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执法检查、质量帮扶、标准比对、认证认可、信用监管等综合监管手段,贯通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集中开展守护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地要全面梳理守护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是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是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测预警,抓好宣传引导。加大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涉及儿童和学生用品的重点舆情要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通过风险监测预警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进展和成效。要与“质量月”、消费品“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各方协作,构建社会共治。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拓展监督渠道,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请各设区市局(含平潭)要在7月30日前向省局质量监督处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1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在行动中遇到新情况和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大案要案要同时报送省局执法稽查局。

  联系人:程 飞;联系电话:0591-87580322。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福建省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加强对全省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1,市监质监发〔20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无证无照、危害生产和消费安全等行为,守住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服务电线电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建党百年大庆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放心安稳。

  二、主要任务

  要认真对照总局《通知》明确的“查清查实电线电缆行业质量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的整治任务,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强化整治,创新治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全面摸清本辖区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底数、存在问题和有关情况,夯实专项行动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点检查内容,有的放矢开展检查。要督促相关认证机构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跟踪检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并按要求录入、上报相关信息。各市、县级市场监管局要组织许可证获证企业及其他电线电缆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检查。

  (二)着力靶向监管,及时开展一批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总局开展联抽联查的部署,省局把《通知》明确由省局抽查的重点产品列入2021年省级抽查产品目录,针对电线电缆产品绝缘和护套厚度、导体电阻、绝缘和护套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热延伸、热失重、耐臭氧、燃烧性能等重点指标,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

  (三)抓住销售环节,针对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聚集区、专业市场等组织开展突击检查。要以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生产企业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建材市场、专业市场为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采取突击检查、现场检测、快速检测等方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行为。省局将组织专家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生产企业重点市场进行飞行检查。

  (四)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印发的《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国市监稽发〔2021〕22号)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违法行为、危害生产和消费安全行为。对涉案产品流向进行追根溯源,加强跨区域追踪联查,坚决打掉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黑窝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严厉从重查处。要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体系,对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和涉嫌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强化探索创新,全面推进综合治理。一要探索推行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鼓励支持全省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相对集中的南平、福州、厦门、泉州等区域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机制建设,探索推行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加快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二要抓源头抓根本,结合深入推进全省“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把电线电缆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作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组织各类专家“巡回问诊”,针对抽查和整治监管等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进行质量技术帮扶,推动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企业树形象打品牌。三要支持鼓励行业协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发挥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搞好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共治。

  三、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2021年7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细化行动措施,确实负起属地监管职责,扎实做好联查联打联治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7月16日—10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查找问题线索、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运用总局设立的“工品查”微信小程序,及时采集、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检查情况、监督抽查结果等数据信息(含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摸清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底数以及产品质量状况。小程序操作手册以及各市账户密码见附件2。市级用户直接按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县级用户需按照小程序操作手册的要求扫码注册,注册完成后,由市级用户审核通过方可登录。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6日—2021年10月31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回顾整治行动情况,分析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23日前将行动总结书面材料(包括现场检查、质量抽检、问题整改、执法查处等、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及处理、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报送省局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电线电缆联查联打联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维护市场秩序。

  (二)调研督促,落实责任。要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推动行动深入开展。对于重视不足、整治不力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畅通渠道,密切沟通。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各地鲜活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研判热点信息,定期分析质量安全形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地遇到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随时报告。

  联系人:质量监督处洪冬静,电话:0591-87870362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33号)

  2.小程序操作手册以及各市账户密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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