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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件)闽市监标准〔2023〕128号.pdf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_ 标准化_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FJ00427-1060-2023-00267 文号 闽市监标准〔2023〕12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08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60-2023-00267
    文号 闽市监标准〔2023〕12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08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标准〔2023〕128号
    发布时间:2023-05-08 16:31 浏览次数: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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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21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的项目,请提供关于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方式

      为做好无纸化申报过渡衔接工作,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申报方视为申报完成。

      申报单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可通过省直单位初审渠道申报;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渠道申报。

      (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

      (1)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

      (2)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闽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负责本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申请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后送交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初审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请项目纸质材料(1份)寄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编:350003,收件人:林晓晶,联系电话:0591—87832862。同时,请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58642507@qq.com邮箱。

      (二)线上申报模式

      申报网站: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29:8090/mstd-external-business-web/login。请各单位于登录页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步骤指引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13696839459。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省直单位)

      2.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设区市)

      3.2023年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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