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0203-2026-00008 文号 闽市监综〔2026〕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2-06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0203-2026-00008
文号 闽市监综〔2026〕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2-06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闽市监综〔2026〕21号
发布时间:2026-02-11 1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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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梳理更新本局权责清单,有关事项已报省委编办审核同意。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明确省市场监管局权责事项 869项,其中:行政许可 2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 685项、行政强制 32项、行政裁决 3项、行政奖励 11项、行政监督检查 39项、其他行政权力 22项、公共服务 1项、其他权责事项 53项,现予公布。

  权责清单内的事项由对应的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依职责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职责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承接部门执行。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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