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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件)闽市监注〔2023〕373号.pdf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将存量经营主体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通知_ 行政许可_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FJ00427-0601-2023-00506 文号 闽市监注〔2023〕37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0601-2023-00506
    文号 闽市监注〔2023〕37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将存量经营主体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通知

    闽市监注〔2023〕373号
    发布时间:2023-12-13 17:09 浏览次数: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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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的通知》(闽市监规〔2023〕2号)的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将福建柒牌集团有限公司等52家公司/企业(名单见附件1)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一、由属地登记机关提出准迁、迁入登记申请;二、省市场监管局办理迁出登记;三、档案管理部门寄出公司/企业档案;四、公司/企业持《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附件2)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属地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

      各单位在办理迁移登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成华(注册审批处),联系电话:13706969717。

      特此通知。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企业)名单(第一批)

      2.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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