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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46号提案的答复_ 政协委员提案_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FJ00427-1102-2024-00132 文号 闽市监函〔2024〕19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6-28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102-2024-00132
    文号 闽市监函〔2024〕19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6-28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46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4〕191号
    发布时间:2024-06-28 17:44 浏览次数: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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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周道清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富硒功能康养产业发展的提案》(202410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富硒农产品建立在我省富硒土地资源的地理环境下,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帮扶富硒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支持标准研制。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富硒产业发展,引导产学研企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推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争取产业话语权和贸易主动权。诏安、寿宁、连城、大田等地联合开展农产品富硒含量的标准研究,规范了合理的农产品硒含量指标。二是推动第三方认证。根据RB/T 138-2023《富硒产品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目前我省共有13家企业取得22张富硒产品认证证书,富硒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较高。三是鼓励富硒技术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富硒产业的相关技术研究,引导最新科研成果转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职尽责,认真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推进富硒功能健康产业的发展。一是加强标准研制和实施。发挥“标准化”工具箱作用,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产学研企积极开展富硒功能康养相关标准研制,提升标准的有效供给,明确硒元素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合理量值,避免硒元素过量导致人体产生副作用。积极配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富硒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提升富硒产品质量与标准技术指标的符合性程度。二是鼓励企业获取相关资质认证。引导行业学协会等社会团体加强标准推广应用,推动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帮助企业完善产品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把控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富硒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大知识产权指导服务力度。依托“知创福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申请、法律咨询等“一站式”窗口服务。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指导支持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0591-878211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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