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0502-2019-00144 | 文号 | 闽市监函〔2019〕149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9-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0502-2019-00144 | ||
文号 | 闽市监函〔2019〕149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4-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财政厅:
贵厅《关于对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函》(闽财购监〔2019〕16号)收悉。我局在收到贵厅2019年2月18日发来的《关于对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问题进行核对的函》后,即针对政府采购存在成交合同签订延期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政府采购项目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汇编下发,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对政府采购内控流程进行梳理,明确相应流程的责任人,拟在近期机构改革完成后出台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规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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