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闽安委办〔2016〕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我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的实际情况,指导、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推进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合力,共同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特种设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我局依据《指导意见》和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见附件),供借鉴参考。
附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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