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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申报的通知
闽市监知运〔2024〕131号
来源:运用处 时间:2024-05-17 16:27 浏览量:1617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利预审在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布局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拟开展一批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实施单位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漳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漳州分中心,以下简称“漳州保护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以保护创新成果为目的省内企事业单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上市后备库企业、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库的企业;参与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上一年度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申请行为,专利挖掘和布局需求强,工作配合度高,优先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龙头企业或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库的企业。

  (二)专利组合应围绕同一产品或技术领域接近,或属于创新链或产业链上技术关联的系列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较高。

  (三)同一批次专利组合具有较高创新水平、较高经济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能够对创新主体或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四)专利组合应符合福建保护中心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的专利预审服务范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技术领域限制。

  (五)原则上同一批次专利组合预审申请数量应不少于5件。

  五、申报程序

  (一)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请有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需求的单位登录网址:https://fjs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组合预审申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服务申请表》(附件1)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案件清单》(附件2)。

  (二)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漳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开展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工作。

  (三)审核通过后,须在系统中点击“下载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服务申请表”和“下载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案件清单”按钮进行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印章,并在系统中上传该附件。

  (四)专利组合全部预审完毕后,申请人应当将同一批次的预审合格专利在一周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预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填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实施效果反馈表》(附件3),并在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福建保护中心。未能按时报送的申请人,请在达成预期效果后,及时联系福建保护中心,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二)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专利诚信原则,做好专利申请前评估,并积极配合专利预审工作。福建保护中心或漳州保护中心将按需组织召开预审审查技术说明会、集中交流或前往申请人研发场地实地考察。

  (三)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的申请人若逾期提交预审申请,将在两年内取消其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申请资格。

  (四)本次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业务咨询:吴霜(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话:0591-23510602;冯杨帆(漳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话:0596-2960769。

  附件:

  1.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服务申请表

  2.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案件清单

  3.高质量专利组合预审实施效果反馈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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