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4〕78号
来源:信用监管处 时间:2024-04-12 19:30

省民政厅:

  《关于持续深化整治重点行业养老诈骗的提案》(2024135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心关注老年人合法权益,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范主体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责。经营主体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如“养老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如“信托业务”,需先取得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如“保健食品生产”,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同时,我局每年常态化部署开展全省企业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有效提升监管的科学性。

  二、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畅通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渠道,认真解答老年消费者咨询,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老年人日常消费中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努力化解消费纠纷,推动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老年群体消费环境。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接收与老年人相关的投诉举报3705件,其中投诉2742件,举报963件,均按规定完成受理、分流和办理。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部署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经营主体和违法犯罪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惩戒约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加强与省广播影视集团合作,我局在东南卫视、福建综合频道、福建公共频道等省级电视媒体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深度报道,与福建东南卫视合作制作《保健“水杯”大揭秘》宣传片。同时,广泛发放相关政策指导读物,努力帮助老年人提升防骗防诈意识,安享幸福晚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在规范主体登记注册行为、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加大宣传引导方面持续发力,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李朝阳

  联系电话:0591-8758025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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