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存量市场主体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告(第二批)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4-01-12 1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拟于近期将下列公司/企业(名单见附件1)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省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59187760773。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拟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企业名单(第二批)

  2.《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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