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5个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予以立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合同书,认真确认合同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和项目实施周期,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并签章,自筹经费证明附每份合同书后)报送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将拨付项目资助经费的70%,项目中期评估后,根据评估情况拨付后续资金,项目实施期届满后进行验收。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确保人员、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
联系人:黄雄杰、章佳仪,联系电话:13809554982、0591-87580275;项目纸质合同书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715室。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汇总表
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合同书(模板)
3.自筹和其他来源经费证明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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