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技项目的通知
闽市监科信〔2023〕236号
来源:科信处 时间:2023-07-21 09:14

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水平,根据7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印发),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科技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支持方向

  (一)科技计划项目

  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全国领先、填补省内空白、基础研究、年度重点工作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技术研究,经过需求调研,主攻方向为融合PEM电解制氢系统及氢燃料电池电性能测试平台研究、复杂空间多轴锅筒焊接机械臂研制、自动化真菌毒素快速智能检测平台构建及应用、循环再利用聚酯纤维生产流通使用、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机制与标准化研究、电子纸产业关键技术专利导航等。

  一般科研项目:支持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相关的常规技术研究。

  (二)技术装备项目

  重点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2022—2023年已获批(或申报)筹建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品质检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根据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工作实际,结合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要求,科技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重点科研项目和技术装备项目资助经费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的标准;一般科研项目资金采取自筹方式。受财政级次限制,省药监局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申报项目资金采取自筹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要求,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市场监管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项目推荐单位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1项(其中重点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推荐技术装备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四)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规定的支持方向,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技术装备项目应结合全省经济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通过支持实验室建设和购置先进仪器设备等方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五)若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相关项目补充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2023年7月31日,逾期纳入下年度申报。

  (二)申报推荐方式

  1.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网络申报,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29:8193/srp/)在线填报并生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科技查新报告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档)、《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附件1)盖章扫描件,逐级审批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请各单位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附件2)使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2.技术装备项目填报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一式两份)。

  3.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应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将《2023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3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kjyrzc@qq.com。

  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 蓁0591-87761887,许祯祥 0591-87761889;管理系统操作技术支持:席丽文 15280501209。

  附件:

  1.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

  2.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

  4.2023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3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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