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闽市监办 (2020) 1号)。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2条;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网络申请24件,信函受理9件,当面申请1件,全部按时办结。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组织落实,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构建一体化政务新媒体宣传体系
一是统一发声,构建有影响力的新闻矩阵。通过整合后的省局微信公众号“福建市场监管”统一发声,截至11月底推文188篇,公众点击量超59140,公众号首秀《重磅!福建省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被21家媒体转发,公众号推文被省级媒体转载251篇次。同时构建新媒体矩阵,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自有媒体建设,通过学习强国、新福建等新媒体转载我局突出工作和各项系民生服务,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放大全省市场监管舆论宣传效力,提升我省市场监管的影响力。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快准实”的宣传队伍。制定《省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成省、市、县三级新闻宣传工作联系群,搜集全省市场监管的创新亮点工作,推送至行业主流媒体,及时转发媒体关于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的报导,一手促进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宣传队伍有章可循,一手推广市场监管工作的好作法、好经验,宣传队伍有料可报。
三是上下联动,形成纵横合力的联系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的联系沟通,“中国市场监管”公众号转载我局公众号推文9篇,加强对下督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等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同时注重横向协调,积极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应急管理厅等对接联系,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沟通协作机制;凝聚内部合力,构建全系统横向协调、纵向联动,各单位主动参与、协同推进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工作格局。
四是拓展平台,占领行业领域宣传高地。与《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海峡消费报》签订合作协议,与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福建日报等国家、省市党政、行业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对接新浪福建、网易、海博TV等新媒体,搭建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平台,截至11月底,发表各类市场监管工作新闻报道836篇。宣传内容被主流新闻阵地多次转载,被学习强国转载文章 12篇。
五是创新载体,打造全省市场监管新闻特色品牌。顺应融媒体全媒体发展形势,适应图片、音频、短视频等传播载体变化,及时精准定位受众,实现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树立精品意识,塑造一批在全国领先率先、在地方有为有位的福建市场监管新闻宣传政务新媒体品牌。在《中国医药报》开设“闽食药安”专版,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开设“食安福建”专版,在福州、厦门、漳州、龙岩等市安装“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形成全省市场监管新媒体整体格局。
六是关切民生,把握“时度效”精心策划深度专题报道。联合业务处室,策划“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3·15国际消费者日”等主题,开展“讲好福建市场监管故事”宣传活动,组织“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特殊食品“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系列活动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西湖公园晨曦广场举行的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社会关注度高,反响强烈。
(二)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体现在谋划站位有提升。提请省政府经常务会议审议并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上升到省政府重点工作层面进行部署;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省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共25类抽查大类、74个抽查事项(含福建省“1+X”专项督查事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47项,“重点检查事项”27项,推进内部监管融合整合;汇总跨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共享资源融合建设“两库”。上述文件及清单均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体现在协调机制有提升。提请成立了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郑建闽副省长任总召集人,严效东书记、黄培惠局长和省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任召集人,35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印发会议纪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三是体现在监管实效有提升。制定2019年抽查计划和今年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跨部门联合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参与部门达到23个次。上半年抽查涉及23个重点行业,检查企业近2万户,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下半年联合抽查部门共15个,抽查各类企业5万多户,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一次联合抽查,实现国家规定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完成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8%,抽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公开。
四是体现在公开要求上有提升。出台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对公开事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做出明确要求。明确规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上级部门确定的规则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清单制修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实行动态调整,并在清单制修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牵头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违法失信企业公之于众
一是进一步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和运用管理。印发优化公示系统(福建)实施方案,推进系统功能模块改造,深化系统内外信息归集,加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归集共享力度,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涉企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年报公示、行政处罚、产品质量抽检与检验检测等抽查检查结果、缺陷产品责令召回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信息归集整合运用;依托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积极协调对接发改、人民银行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扩大归集共享信息范围种类。目前参与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和信息归集的省、市、县三级部门总数达4436个(其中省直部门、中直驻闽单位60个),共归集共享公示各类企业信息9868万多条,相关信息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福建)公开公示。
二是深入落实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实施抽查。立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对不同行业、领域和区域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行为、企业信用风险成因变化及分类方式方法等科学规律的研究和涉企信用风险信息的大数据分析挖掘运用。对信用良好企业“无事不扰”;对守信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一般企业,按正常比例和频次抽查;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严管重罚,有针对性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今年2次联合抽查中,都针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按不同比例抽取名单,上半年对守信企业按0.8%比例、严重失信企业按10%、重点监管企业按40%的比例抽取。
三是强化信用异常企业监管。深入落实信用异常企业行政约谈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做好股权冻结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共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推动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息,依法在土地拍卖、授予荣誉、银行贷款、招投标和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分别予以支持、限制或禁止。目前,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5207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参评劳模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累计全省有5805家金融机构查询使用企业信用信息121985次。目前全省列异企业146371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2166户,股权冻结信息29026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业务32814次。
四是加强系统研发的支撑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对信用管理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在建设省局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中专门成立信用监管组,组织全局相关处室统一建设信用监管系统,赴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经验做法,专项研发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需求,先行做好信息梳理基础性工作,形成合力推进公示系统各方面功能模块改造,为建设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打好基础。
(四)引导市场主体正常经营,高质量完成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措施精准有效。连续6个月在福建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宣传,组织编发年报五十问等宣传材料,先后2轮对全省尚未年报的近120万户次企业群发短信提醒催促。深入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组织到福州、厦门调研推动和赴平潭、三明、南平、宁德、莆田等地调研推动,从3、4月份一月一通报、5月份每半个月一通报、6月份每周一通报,到年报冲刺行动期间每天通报年报进度数据,每半个月还分别对全省企业年报率排名后20位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发文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
二是协作配合有力。信用监管、注册审批、应急宣传、消保、个私协会等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分工协作,合力落实。省局协调省国资委等单位组织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年报;联系人民银行等单位提供企业电话等信息,提升年报工作合力。
三是年报质量提升。截止6月30日年报结束,全省(不含泉州)应年报企业930219户,已公示年报企业862053户,年报率为92.67%,高于全国企业年报率1.21个百分点。全省(不含泉州市)应年报个体工商户1876045户,已年报1726773户,年报率为92.04%;应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34057户,已年报32282户,年报率达94.79%,个体工商户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9 |
155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3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57 |
2 |
|
行政强制 |
0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15858.734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因省级机构改革机关还在融合过程中,局门户网站整合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导致信息公开数量不足,工作未进入正常轨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于2019年10月22日已经由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建设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项目建设的预算意见规划建设。目前我局网站已通过公开招投标进入项目建设阶段,预计建设周期3-4个月。因此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分现仍沿用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局、原省知识产权局等网站相关内容,公开文件上传网站无法按照新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码生成完整的索引号,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报送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抓紧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加快推进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建设,促进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正常化。
二是针对同样内容同一事件同一申请人层出不穷的依申请公开诉求,如何既能满足对方要求,又能合理规避行政诉讼风险,还需寻求法制的解决之道。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新的一年,我局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快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规划建设省局网站(包括知识产权局子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推进政务公开,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拓宽公众互动渠道,将建成“简洁、易用、智能”的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二是规范公开目录。在建设完善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对信息公开目录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流程化、精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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