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427-1070-2023-00237 | 文号 | 闽知发〔2023〕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FJ00427-1070-2023-00237 | ||
| 文号 | 闽知发〔2023〕8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3-04-1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3〕2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研情报机构、行业组织及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材料填报。
我局将审核各申报单位填报的备案材料,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同时,对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条件的申报机构,将择优纳入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管理。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2.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苏长金,电话:0591-8781227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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