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1070-2022-00285 | 文号 | 闽市监办〔2022〕4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0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1070-2022-00285 | ||
文号 | 闽市监办〔2022〕4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为了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效率,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具体地申报对象是企业(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
知识产权专员应当熟悉本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产品、技术创新和科研工作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并能够主动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系。
二、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通过“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进行申报,经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设区市局)复核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入库。
请各设区市局根据通知要求,指导本辖区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5月23日至6月10日期间及时登录“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全丹珂,电话:0591-87816057,檀元剑,电话:15960199107
2、技术咨询:裘丽蓉,电话:0591-8629561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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