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1022-2021-0019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0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1022-2021-00190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1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号),涉及我省福建省晋江市贵夫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乡果园西梅。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294932901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家乡果园西梅,被抽样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晨源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晋江市贵夫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识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亮蓝。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晋江市贵夫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晋江市贵夫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家乡果园西梅”6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以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84元,并处罚金85000元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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