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1021-2022-00318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1021-2022-00318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87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68批次,不合格11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一)新罗区赏味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新罗区品位邻家小吃店的小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新罗区品位邻家烧粉仔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三明市守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海市三惠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生产的蛋皮肉松吐司卷,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钟法路购物商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酒类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9日生产的葆生大帝人参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建瓯时代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福清市港头琳达食品厂2022年1月18日生产的福建糯米老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日添金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泰宁县乐美佳果蔬超市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23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清流县龙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冬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生产的芒果干(蜜饯),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环好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夏商淘化大同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4日生产的特级生抽王(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16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16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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