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87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9-10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87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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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0 16: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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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74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36批次,不合格11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一)福鼎市川渝院火锅店的肉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鼎市川渝院火锅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三明市梅列区一起品饭店的烧烤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酒类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泰和县南门酒厂2019年1月6日生产的井冈山胜南红米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富丰超市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20年9月7日生产的陈年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捷盛沃特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浙江古泉酿酒有限公司2021年1月2日生产的黄酒(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海市海澄福满门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宁德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国产香蕉(购进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吡虫啉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市钰泽贸易有限公司的鸡蛋(钰泽散养)(购进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无锡佳果乐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5日生产的炭烤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果悦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太祖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6日生产的牛轧糖(芝麻味),大肠菌群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广东省开平市和味香食品厂2021年1月27日生产的和味香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鑫满福门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35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35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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