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46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16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46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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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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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45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445批次,不合格12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

  (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源味石锅鱼餐厅的消毒餐具套装(碗、杯、勺、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武夷山市阿信土菜馆的复用套装餐具(消毒日期为2021年5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井楼门超市销售的西米(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州隆业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23日生产的三明治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德化县鑫涵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岩市永定区流芳泉酿酒厂2021年1月1日生产的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新罗区鑫龙洲量贩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黔西南州兴利园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5日生产的香辣肉干,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梅山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鼓楼区水金子蔬菜店销售的白鲫鱼(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永定分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莆田市涵江区兴起超市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阿维菌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泉州市中闽百汇购物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龙岩市大鸿润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23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福州市鼓楼区水部吴爱华餐饮店销售的来自闽侯县甘蔗屠宰场的牛肾(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27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27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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