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30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09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1021-2021-00230
文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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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6期)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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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满足公众对食品抽检的个性化需求,科学回应群众关切,以食品抽检“小切口”推动食品安全“大共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重点关注食品品种的基础上,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15个大类,34个细类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上半年“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上半年“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共抽检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50批次,其中合格24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2%。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如下: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岛大叔海鲜店销售的兰公(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长泰县阿惠海鲜批发店销售的红花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你点我检”不合格项目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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