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1050-2020-00031 | 文号 | 闽市监广〔2020〕2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06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1050-2020-00031 | ||
文号 | 闽市监广〔2020〕2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2-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在省市场监管局和当地文明办的指导下,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金鸡百花奖创全国文明城、保护未成年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及“平安建设”等主题,认真做好公益广告的指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全省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省公益广告总体情况
根据福建省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传统媒体发布公益广告总数为125.9754万条次,其中电视96.1388万条次,广播29.1395万条次,报纸6971条次。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全省共发布公益广告为报纸期刊2229.8版次,网站17.2万条次,两微一端44.8万条次,其他媒介(包括户外、车身、LED显示屏等)6795.9万条次。
二、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公益广告宣传取得实效
福州局按照市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负责指导推动楼宇电梯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落实全市800多座楼宇电视及电梯内系列公益广告宣传,完成每月播放时间不少于70个小时、播放数量不少于1900屏的播放任务。厦门局精心组织第二届“海峡两岸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共征集平面类作品1860件,影视类365件,该赛事进一步汇集海峡两岸优秀广告创意人才,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助力海峡两岸文化融合发展。平潭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二)建立机制,促进部门协同配合
漳州市通过建章立制,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参与的促进公益广告事业良好发展的长效机制。该市公益广告工作主要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总牵头,根据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统一部署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参与,不断把公益广告宣传引向深入,产生良好社会效果。泉州市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共同举办“文明旅游 文明泉州”公益微视频大赛,倡导公民文明出游、绿色出游、平安出游,多角度展现泉州文明新气象,提升古城泉州的旅游文化、历史文化、海丝文化的影响力。平潭局协同公安、文明委、计生、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16次,以“创建诚信示范街区”、“禁止毒品”、“反洗钱、反假币”、“反对非法集资”等人民群众关注的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管理,确保公益广告规格质量
厦门把城市公共公告栏、宣传栏和公益性广告作为提升城市文化的重要展示窗口,出动执法人员261人次,对54个集贸市场进行整改,检查户外广告203块,提升版面内容27个,新增25个,修改不规范的公益广告。通知广告媒介企业9家,督促发布公益广告日均10030条次,楼宇显示屏发布总时长6000小时、576万次,7个大型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泉州精心组织制作和设置公益广告,一个个“高颜值”的公益广告牌让人们处处都能感受到文明向上的正能量,有效提升泉州城市“颜值”形象。
(四)积极探索,创新公益广告工作方式
福州市局组织县(市)区局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暂行办法》宣贯以及公益广告备案工作,引导广大广告活动主体认识到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是法定要求,增强其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的主动性。厦门市局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季度在官网公示厦门市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结合媒体信用管理规定,对发布公益广告达标的媒体进行信用奖励计分,未达标的则采取口头通知、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泉州局顺应网络化、移动化趋势,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等特点,广泛运用手机微博、微信、短信等各种载体推送公益广告,确保公益广告“时时见”。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现阶段公益广告工作存在不足、问题,主要有:一是各地公益广告备案工作不均衡。二是公益广告统计表的数据不够全面、细致和准确。为进一步推进公益广告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积极履行促进公益广告发展职责。各地要把好公益广告作品内容的导向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要把做好公益广告宣传与加强商业广告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的抽查力度。鼓励举办地域特色鲜明、两岸融合主题的公益广告赛事,开展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二是加强公益广告备案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明确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的法定职责,引导公益广告事业各方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公益广告备案的主动性。
三是加强公益广告发布数据的采集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当地文明办、新闻出版广电、通信主管部门、网信办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广泛采集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两微一端等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数据,为公益广告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分析指引。
附件:2019年全省公益广告刊播统计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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