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427-0203-2020-00481 文号 闽市监规〔2020〕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1-03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427-0203-2020-00481
文号 闽市监规〔2020〕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1-03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产品质量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0〕2号
发布时间:2020-11-03 14: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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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产品质量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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