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427-0203-2020-00481 | 文号 | 闽市监规〔2020〕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427-0203-2020-00481 | ||
文号 | 闽市监规〔2020〕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产品质量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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