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20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6〕171号
来源:餐饮处 时间:2026-05-11 16:43

陈如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市经济助力“十五五”扩内需促就业的建议》(第15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为摊贩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免费发放卫生操作指南,定期开展培训抽检,要求直接入口食品摊位配备防尘罩、消毒柜以及对夜市摊贩实行备案登记制的建议,十分中肯、针对性强。我局高度重视促进夜市经济发展,近年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夯实管理基础。按照《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乡镇(街道)为食品摊贩办理登记,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台账,实现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监管靶向精准。截至2026年4月底,全省累计为5992家摊贩办理登记。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与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引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充分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街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的普法沙龙、专题讲座等平台,重点普及食品经营规范要求及典型案例,切实补齐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识短板,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三是强化日常巡查与抽检监测。坚持日常巡查和抽检监测并重,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将固定食品摊贩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食品快检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2026年4月底,已部署开展夜间经济食品安全专项抽检629批次。四是推进硬件设施配备,提升餐饮安全保障水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夜市等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要求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必须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防护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食品安全档案建设,推动智慧化精准监管。进一步完善夜市食品摊贩“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台账,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平台,实现登记信息动态更新、检查记录电子存档、抽检结果实时归集,确保监管不留“死角”。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夜市餐饮场景的应用,引导夜市餐饮经营者接入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后厨操作远程实时监控、问题自动预警,将监管关口前移至问题萌芽阶段。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针对夜市从业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卫生知识、消费提示等培训宣传,重点围绕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识别与使用规范等,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合规指引,引导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抽检监测与风险防控,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增加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频次,聚焦夜市经济活跃区域和人流密集的美食摊点、烧烤店、火锅店等重点对象,持续开展夜市假劣肉制品排查和整治行动,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等关键环节。积极联合商务、文旅、城管等部门加强夜间经济市场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助力完善必要设施,打造高品质夜市消费环境。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夜市开办者和食品摊贩配备防尘罩、消毒柜、分类垃圾桶等必要卫生设施,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和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要求。保持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育具有福建特色的夜市餐饮品牌,推动夜市经济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为“十五五”期间保就业惠民生、扩内需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吴燕榕

  联系电话:0591-8753021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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