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肉类产品检疫检验“两证”无纸化衔接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食流〔2026〕98号
来源:食品流通处 时间:2026-04-29 16:32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市监餐饮发〔2026〕24号)部署要求,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六大提升行动”顺利开展,现就全面开展肉类产品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无纸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肉类产品“两证”无纸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保障肉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有力抓手,对于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类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开展肉类产品“两证”无纸化出证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在连江县开展了“两证”无纸化衔接的试点工作。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于2026年6月30日前实现我省肉类产品“两证”无纸化从屠宰到市场销售环节的全面衔接。

  二、强化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肉类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实现系统无缝衔接。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要求出具肉类产品无纸化动物检疫证明,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出具无纸化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通过系统将肉类产品“两证”信息推送至肉品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接收农业农村部门推送的追溯信息,实现肉类产品“两证”无纸化信息的全链条互联互通。

  三、深化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交流会商、分析研判等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无纸化出证推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厉查处肉类产品证物不符及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保障电子出证系统的运行,指导动物检疫人员规范出具无纸化动物检疫证明,督促屠宰企业依法申报检疫、规范开具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肉类产品的经营者熟悉肉品“两证”无纸化工作要求,督促经营者通过追溯系统接收和查验追溯信息,不再查验纸质“两证”,主动展示查询码、主体码(见附件)。

  四、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共建共治。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肉类产品无纸化“两证”衔接工作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屠宰和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两证”无纸化的知晓度,引导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查询码或主体码,查询肉类产品“两证”信息和全链条追溯信息,共同参与肉类产品消费环境的共建与治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一品一码”地推人员的作用,指导肉类产品的经营者做好账号开通、信息完善、追溯系统操作、查询码和主体码展示等工作。

  附件:查询码和主体码样式及查询方式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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