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118号
来源:价监处 时间:2026-04-21 15:54

省住建厅:

  林艺娜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并降低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建议》(第1025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林艺娜代表的建议紧扣民生关切,对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监管工作,将其作为民生监管重点领域,持续强化价格执法、畅通维权渠道,切实守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一是筑牢收费监管防线。聚焦物业服务收费关键环节,围绕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物业服务明码标价,以及物业服务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等事项,常态化开展物业收费重点抽查检查,筑牢物业服务收费监管防线。二是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物业公司不执行保障性住房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案件144起,实施经济制裁513.36万元,有效震慑违规收费行为。三是畅通诉求处置渠道。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投诉举报受理体系,依法办结涉物业服务收费相关的投诉举报13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38万元,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吸收借鉴林艺娜代表意见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深化物业服务收费领域全链条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助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是推动物业收费规范透明。会同贵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合规指引,明确划定监管红线与行为规范;统一发布标准化物业收费公示范本,全面推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公开透明,让业主明明白白缴费,从源头防范价格违规风险。

  二是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范畴,聚焦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执行、明码标价不规范、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等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适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持续释放强监管、严执法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执法震慑。

  三是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紧盯群众反映的物业收费诉求,完善高效处置、问题反馈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深化跨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及时抄告物业收费行政执法信息,推动行业共管共治,全力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陈何杰

  联系电话:0591-8758069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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