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111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6-04-21 15:41

省民政厅:

  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关于补齐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执法短板筑牢老年群体安全防线的建议》(第1639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建议对全面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很有价值。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提升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标准引领等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一是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民政部门指导取得合法主体的养老机构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2026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养老机构735家次,排查问题1640个;累计抽检长者食堂食材4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扎实做好流通领域涉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2025年以来,开展老年鞋、老视镜流通领域涉老工业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37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三是妥善办理涉老相关的投诉举报。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涉及老年人相关的投诉举报49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47万元。四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2025年以来,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规范》(DB35/T 1809—2018)等8项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建议继续使用2项、废止6项,促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更新换代。完成福州国德老年康养中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4个养老服务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有效推动标准实施应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陆盛彪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养老机构服务提升相关工作。一是配合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积极协同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检查,聚焦人员配备及履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建立问题清单,闭环管理,推动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强化对养老机构内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履行养老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执法职责,强化养老机构药械储存养护,排查安全风险,配合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跨部门执法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用药用械安全,助力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三是持续加强流通领域涉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指导基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老年用品专卖店等重点区域商户开展巡查检查。加大涉老工业产品的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依法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不断强化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持续规范涉老工业产品市场秩序,筑牢老年人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四是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涉及老年人的投诉举报。加强宣传引导,向老年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持续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老年消费环境。五是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养老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促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董秀云

  联系电话:0591-8784012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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