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68号
来源:网监处 时间:2026-04-12 16:47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黄海声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043号)收悉。我局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平台合规监管与服务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推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合规先行,实施平台分层分级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部署,推进分层分级监管工作。摸清底数,动态建档。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属地报送与网络监测相结合,对全省97家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平台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掌握其年活跃用户数、市值(估值)等核心指标,建立“一平台一档案”。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分级标准,明确我省3家中型平台、94家小型平台的监管层级,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形成《平台分层分级监管责任清单》,动态更新管理。督促省内平台全部配备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员,健全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制度,同步加强培训考核,筑牢合规基础。二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经营主体提供的申请材料,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录入登记注册系统,根据《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相关规定,将登记注册信息业务数据及时、全量汇聚至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共享调用。三是建设运营“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出台《“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规范工作指引》,引进60多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上线“闽知千问”AI服务助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黄海声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强化事前防范举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分类分级合规指导,推动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平台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规示范样板,推进平台规则治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部门,根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省级电子商务合规服务协同工作。二是继续指导全省各级登记机关,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信息录入相关工作,继续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共享全省登记注册信息业务数据。三是持续完善“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专业性、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服务。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吴君国

  联系电话:0591-8753066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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