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王清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803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王清芳代表提出“统一技术规范,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和“强化全流程监管,筑牢质量安全防线”的建议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抽查、消费维权、执法稽查和标准引领等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开展监督抽查。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列入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开展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正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二是受理投诉举报。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诉举报15件,均按规定分流办理。三是强化执法检查。查办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案件16件;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开展联合打击行动,现场检查生产、销售企业5家,未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充电桩产品违法行为。四是强化标准引领。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光储充检建设规范DB35/T 2293-2026《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填补技术标准空白,有效解决了行业“无标可依”、设备兼容性差及安全要求不明确等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王清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职责,配合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一)针对“统一技术规范,推动系统互联互通”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省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激励作用,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
(二)针对“强化全流程监管,筑牢质量安全防线”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认证监管工作。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产品认证监管,督促认证机构落实证后监督责任,开展充电桩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列入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置。三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公安等部门,持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充电桩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共通推进充电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助力规范充电收费行为。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林文钦
联系电话:0591-8758105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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