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5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4〕133号
来源:网监处 时间:2024-05-19 16:57

张桂琴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1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加强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八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持续开展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多年集中整治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商户的监测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线上线下同步清查,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持续保持强监管态势,形成有效震慑。二是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召开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共同督促指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三是督促入网餐饮商户履行义务。将网络订餐新业态监管纳入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深化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整治,巩固“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提升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成果。四是探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部门指导等方式,形成省级“明厨亮灶”示范群体;引导美团、饿了么等主要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协力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平台内的入网餐饮商户上线“互联网+明厨亮灶”,共同推动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提升。五是创新开展“查餐厅”系列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参与“查餐厅”系列活动,执法人员以不打招呼、直奔后厨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直观呈现监督执法全过程,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执法的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借鉴吸纳您关于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牵头部署开展全省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商户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餐饮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归集、依法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试点发布入网餐饮商户“红黑榜”,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二是突出落实平台企业责任。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对照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入网餐饮商户的资质审核和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监测、抽查、培训等管理制度,持续整治不依法办照办证、不依法亮照亮证、冒用他人信息开设网店等行为。三是持续深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贯彻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制定我省实施细则。紧紧抓住入网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严防严管严控餐饮外卖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四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工作,鼓励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充分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引领带动餐饮商户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促进我省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五是不断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水平。借助领域专家力量,主动向社会发布各类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风险提示。发挥外卖配送员、高校志愿者的潜在优势,发动其成为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和监督员,探索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与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万双余

  联系电话:0591-8758052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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