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质量监督处 时间:2021-11-18 12:16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1〕57号)要求,经“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初审结果反馈,拟推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等3个单位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陈迟等6名同志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人教处 电话:0591-87840132

  附件:“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一、“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3个)

  (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坚定政治立场,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有效强监管、守底线、保安全,全省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省开展“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创新监管机制等6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3次在总局召开的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一是安全风险防控有序有力。印发进一步提升全省产品质量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水平的意见,创新推行滚动式、机动式、专项式、靶向式“四式”精准抽查新模式,做到抽样一批、检测一批、报告一批、处置一批。近年来全省累计抽查生产企业近9030家(次)、涉及产品1200多种46100多批次,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3000多个。基本建成全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全省分2批设立28个区域和行业产品风险监测站点,协作网成员增加到近120个,累计开展产品风险监测6560批次,发现存在风险产品299批次,采集风险信息6671条,及时排除一批风险隐患;先后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电线电缆等15个专项行动。二是攻坚克难有成有为。2020年迅速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提升和治行动,组织成立监管和技术服务队伍;创新部署“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已为25个行业35类产品623家工业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帮扶,解决问题167个,累计增加企业工业产值7539万元。三是改革创新有点有面。全面推行工许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的全覆盖重点监管,全省抽查比例提升到总数的7.5%;在4个设区市开展探索建设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探索推行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积极研发全省产品质量安全智慧集成监管系统。四是自身建设有方有效。注重党建引领,以政治建设为核心,加强支部全面建设,与总局监督司支部、驻局纪检监察组支部等联学联做,2名党员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最美奋斗者”、“最美守护者”;制定《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有关流程和操作规范》,组织编制工许获证企业现场检查手册,近3年累计培训人员600人次;组织10个地市交叉检查,加强现场培训和观摩交流,有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自觉遵规守纪,严格依法监管,近3年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二)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福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办案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办案纪律,主动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自觉将工作职责与保障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将工作职责与保障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更加公平有序、经营活动更加合法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质便利结合起来,将工作职责与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以来,共查办案件109起,罚没金额共计715.64万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罚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9起,100万元以上的2起,陈峰销售无中文标签及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一案罚没金额达125.27万元,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违法收取水费违约金一案罚没金额达331.58万元。其中福清市九色鹿外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在加强价格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教育、医疗服务、转供电、茶叶等重点领域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以水电气企业、商业银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收费为重点的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罚没金额共计417.94万元,为群众、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0多万元;在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守在市场监管第一线,共查办疫情防护用品相关案件6起,罚没金额共计19.38万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落实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社会危害较轻的违法案件采取包容审慎处罚意见,在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同时,积极教育引导,给予违法者更多主动整改的空间,共给予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7起,给予减轻案件8起。

  (三)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现有干部职工55名,管辖同安区新民镇、西柯镇及5个大型工业园区,辖区面积约92平方公里,商事主体约4.2万户。3年来,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底线,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查办了多起国家级典型案件,辖区内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主要工作成效如下:一是突出主线,抓创新求实效,守牢四大安全底线。食品安全监管亮点突出,不断创新监管模式,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工作落实,2019年率先实施外卖食品安全“封签”项目,联合“饿了么”平台一次性投放30万份“食安”封签,2018年起创新开展“双随机”阳光检查,该举措获评“2019年厦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辖区现有零售药店11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2家。3年来共立案查处案件11起,罚没入库7.3万元,“两品一械”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稳有序,成立“分管领导+市特检院驻所人员+监管人员”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电梯等专项整治行动,3年来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6起,罚没入库18万元;产品质量监管更高效。先后开展燃气具、厨具质量、电动自行车、成品油质量、食品相关产品、口罩质量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41批次,合格240批次,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9.8%,查处质量违法案件38起。疫情期间大力强化防疫物资市场监管,查扣问题口罩、手套5.2万余只。二是以点带面,严执法树典型,净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执法办案成效突出,3年来共办结各类投诉举报7581件,执法办案270起,罚没款791.88万元。查办多起大案要案,其中2020年“译春祥(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销售三无口罩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2021年“厦门兜好麦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酵素果冻案”被评为国家总局典型案件;2021年“燕之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食品违法添加药品案”被列为国家总局督办案件。三是攻坚克难,冲得上能战斗,树立服务为民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10人党员先锋队进驻新民镇封控区,在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协助社区开展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市场监管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仗的坚定信念,赢得各级肯定和群众点赞。

  二、“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个人(6名)

  (一)陈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

  他从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十余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恪尽职守。一是组织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项目连续多年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制定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年度工作方案和全省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三是牵头组织开展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四是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省、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等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五是把握新时代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规律要求,积极探索形成新的工作举措和方法,参与《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我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经验课题研究、中小学校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课题等政策性文件和课题报告的起草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举措创新。

  (二)邱德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一级主任科员)

  他秉承军人优良作风,把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服务党和人民的“新战场”,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一是敢于担当作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办和省政府安办年度考核工作,连续5年被授予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牵头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敢于动真碰硬,约谈38家使用单位和提请挂牌督办1家燃气企业。推进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和节能监管工作,是全国唯一完成能效测试全覆盖的省份。强化场(厂)车监管力度,相关举措和做法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牵头在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双重预防工作试点,试点成果和经验做法已被吸收到相关地方标准中。二是大胆创新实践。主动对接企业安装、检验、培训考试和安全管理等需求,开展百家特种设备重点单位三年服务行动计划,实现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两结合、两促进;协调特种设备服务小分队分赴56个县(区)83家企业,通过专家会诊、上门服务、视频诊断等形式,排风险查隐患送服务,大力践行和创新寓监管于服务理念。三是善于沟通协调。主动沟通财政主管部门,协调省特检院提请下调16个检验项目收费标准和取消考试项目收费,协调培训机构免费开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络课程,并提供线上咨询、线下免费代办到期复审换证等暖心服务,大力减轻企业负担,仅2020年就收到各级政府和企业感谢信13封,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苏健龙(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三年来,他先后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00余件,总案值7700多万元,总罚没款3300多万元,办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吊销案件629件,处理各种群众举报400多起。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作风扎实,勤于钻研,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特别是在办理汪某、郑某荣等人违法传销的疑难案件中,他通过钻研查实汪某等人的上下层关系、传销链条及计酬方式等,最终处罚100万元;二是爱岗敬业,善于攻坚,每逢遇到难啃动的复杂案件,他总是奋勇争先,攻坚克难,特别是在办理庄某莲、许某海等人恶意串通拍卖损害国家利益的特大案件中,他用各个击破的方式从时间节点、关键人物方面入手,固定证据链,最终处罚2960万元;三是执法为民,勇于担当,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放弃春节假期,主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连续处理多起哄抬价格、冒用厂名厂址生产消毒液、销售不合格口罩等利用疫情非法牟利案件,均给予顶格处罚;四是铁面无私,严于律己,面对违法经营者为了得到所谓的“照顾”,许以各种“好处”,他从不动心,自觉遵守廉洁准则,遵守办案纪律,维护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一系列典型案件的办理,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分子的气焰,有效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四)郭山(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筹备组组长、一级主任科员)

  他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负责人,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勇于担当,2016年至2020年连续六年公务员年度考核都被评为优秀等次。2019年机构改革时,他被任命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筹备组负责人,面对着骤然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难题,他积极协调各方,克服重重困难,确保执法办案办公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年度执法办案经费落实到位,实现了执法支队、各大队顺利挂牌。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带队查处药店销售口罩强制搭售的违法行为,成功处置“大米抢购”舆情案例获评中国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大赛优秀奖,2021年9月莆田发生疫情期间,共立案查处涉疫案件53起。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案件4815件,罚没款12664.25万元,罚没入库9049.98万元。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安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四大安全”领域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查处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拱辰分公司涉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查处的“陈某无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19年度全省执法稽查案件五大典型案例;查处的“莆田市信诚物流有限公司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查处的莆田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入选国家药监总局药械网络销售监管典型案例。2021年7月,组织执法支队4名执法人员参加首届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并获得团体第三。

  (五)钟炘昌(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他从2009年开始先后在原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大队、市局办公室、长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任职质量监督工作,2019年随机构改革后从事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至今,一直以来,他总怀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对工作热爱执着,兢兢业业,孜孜以求,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双定双分”监管,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智慧监管,全市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多年排在全省前列,省对市质量考核连续多年评为A级,省对市产品质量安全业务考核多年位居全省第一,社会对产品质量安全投诉率逐年下降接近零投诉,从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问题,他曾主导市纺织产品质检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省煤炭、有色金属、不锈钢产品质检中心和国家空气治理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大力推动市、县级监督抽查。近年来,立三等功2次,获省先进个人1次,市先进个人1次,获优秀共产党员2次,年度考核连续多年获优秀等次。

  (六)徐艳洋(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近年来,他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潜心学习,聚焦发展,本着“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要求,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在工作岗位上严要求讲担当,尤其是在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成效明显,实绩突出。2019年初,宁德市委市政府交给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确保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产品质量控制,做好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安全。徐艳洋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勇挑重担。面对无先例、无体系、无标准、无监管、无检测的“五无”局面,积极组织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建立质量体系,开展免费培训。指导企业从6个方面建立质量安全体系,组织免费培训技术人员51人次。二是声明公开标准,打牢产品质量基础。先后6次组织专家对204个(次)标准进行审核,推动企业制订标准并声明公开。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质量追溯。先后组织6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抽查384批次产品,涉及企业210家(次),抽查总体合格率从整治前的40%提升到98.7%。并组织制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四是抓好检验能力建设,实现自主检验。建立全省第一家市级塑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现全项目自主检验。五是开展政策宣传,树立优质形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引导养殖户购买检验合格的产品。此外,还从监督抽查常态化等8个方面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产品质量。目前福建省已在沿海地区推广,并上报国家建议作为福建生态文明实验区宁德模式。作为市场监管人,徐艳洋除守护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外,还组织开展22类1279批次的监督抽查和4个品种232批次的风险监测,始终以实际行动守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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