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解除林志榕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闽市监人〔2019〕167号
来源:人教处 时间:2019-12-19 14:49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与在编职工林志榕解除聘用合同的请示》(闽量研〔2019〕8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解除与林志榕同志聘用合同的申请,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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