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AI虚假广告的提案》(20261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对广告领域带来的新风险与新挑战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广告监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争行动”、全面实施“九大工程”、做好“五篇文章”,主动顺应广告新模式、新场景、新变化,坚持监管规范与赋能发展双向发力,持续深化广告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一是在监管执法方面有新突破。紧盯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等重点民生领域,从严查处利用AI伪造人设、虚构资质、夸大功效等新型广告违法行为。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利用AI技术伪造“非遗传承人”形象发布虚假医疗器械系列广告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2025年,全省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989件,罚没金额992.94万元,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2446件,占案件总数82%,持续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二是在合规引导方面精准发力。制定并公告食品、药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强调了广告显著标注的有关规定。聚焦自媒体、APP广告违法易发多发特点,对全省1407个重点APP、288家运营主体实施点对点合规指导、以案释法,明确AI广告标签标注、内容创作合规要求边界,切实提升广告经营主体自律合规意识。三是在跨部门协同方面形成合力。依托广告监测平台,实现传统媒体全覆盖监测、互联网媒体及直播账号抽样监测,全年累计监测广告3257.6万条次,同比增长601万条次。按季度分析监测发现重点违法情形,及时向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送分析报告以及监管建议,为跨部门精准监管、联动处置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参与完善AI广告监管制度规则。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管理条例》修订及《直播电商广告活动监管执法指南》制定研讨。深化AI广告前沿问题研究,探索出台省级AI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指引,重点细化违法情形认定、主体责任划分、AI标识规范等操作细则,为基层执法提供精准依据。
二是全面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将平台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对省内重点平台、APP、公众号等开展常态化合规指导与线下帮扶。督促平台健全入驻核验、内容审核、动态巡查、违规下架及线索移送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坚决把好广告发布源头关。
三是重拳整治AI虚假违法广告。聚焦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等民生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利用AI伪造明星名人代言,以及虚构“专家”“非遗传承人”等身份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四是优化畅通投诉举报处置渠道。依托12315平台及热线,高效受理核查涉及AI广告的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有回音。加强对AI广告违法线索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捕捉苗头性风险,快速响应社会关切。
五是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发挥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线索互移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广告合规助企”行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明确AI生成内容标签规范,压实广告全产业链主体责任,营造清朗广告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关注AI技术的发展,不断加大AI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0591-8753055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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