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广科学膳食观及“营养福建”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校园营养强基工程、婴幼儿零糖工程和食品警示标识建议,对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和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将其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近年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多举措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排查并督促整改问题3.18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81件;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26%,同比上升2.14%;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10.31%。会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合计抽查132家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问题342项,通报属地部门落实闭环管理。全省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引发敏感及以上级别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二是强化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食。每年组织对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体系检查,我省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食监督抽检合格率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涉及婴幼儿食品违法行为,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经营婴幼儿食品案件26件,罚没6.89万元。三是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监管。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标签标注。2025年检查发现涉及食品标签标识问题116个,已全部督促企业整改。会同食品工业协会举办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倡议活动,向企业代表解读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并发出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倡议,推动和引导食品生产企业优化食品标签标识。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校园营养强基工程建议。一是我国尚未出台“减盐减油减糖”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暂无法开展相应认证项目。下一步,我局将引导省内认证机构密切跟踪“减盐减油减糖”相关标准制修订进展,鼓励认证机构适时开展认证规则研发备案,依法依规提供相关认证服务。二是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5号),持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二、关于婴幼儿零糖工程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总量≤0.6g/100kJ或2.5g/kca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规定“婴儿、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和蔗糖作为碳水化合物的来源,可适当添加葡萄糖聚合物(其中淀粉经预糊化后才可加入)。对乳基婴儿配方食品,碳水化合物的来源应首选乳糖(乳糖占碳水化合物含量应≥90%)”。我局将持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生产婴幼儿食品,不得超范围超限量添加糖类物质,严厉打击婴幼儿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三、关于超加工食品警示标识建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超加工食品”相关概念和规定,因此暂无法制定超加工食品警示标识管理办法,强制要求企业进行标注。我局拟将您的建议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待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超加工食品”相关标准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按标准在食品标签标识上如实进行标注。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黄金泉
联系电话:0591-8731201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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