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管理局:
雷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补齐我省快递共配模式短板,织密织牢农村快递网络的提案》(第1397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雷敏委员的建议紧扣民生关切,针对性强、很有意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我省快递行业相关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支持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指导各级登记机关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包括快递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登记。结合新修订《公司法》要求,强化业务指导与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制定《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章程备案指引》等四份工作指引,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引导经营主体理性登记。2025年,全省32.02万户存量公司完成认缴出资期限调整,新设公司43.07万户平均注册资本196.36万元,注册资本登记日趋理性,改革成效持续显现。二是强化共配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快递共配企业中出现逾期未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异常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三是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涉及市监管部门职责的“快递”相关投诉举报,切实化解消费矛盾。2025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快递相关的投诉举报15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吸纳雷敏委员的意见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为我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农村快递网络织密织牢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规范注册资本较大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大额注册资本公司台账,实行月度动态更新维护机制,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推行专人跟踪服务制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企业注册资本调整分类施策,精准开展指导服务,实现全生命周期服务。二是健全经营主体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与行业主管环节的衔接机制,及时将快递类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为相关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类管理、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加大共配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将各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的共配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归集至对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三是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全国12315平台等诉求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提升处置效率和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妥善处理快递相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快递共配模式提质增效、农村快递网络不断完善。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林佳雯
联系电话:0531-87585678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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