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07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1〕84号
来源:商标处 时间:2021-04-26 16:27

省商务厅:

  《关于促进我省红曲酒产业发展的建议》(20211076号提案)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红曲酒品牌培育工作。加强对红曲酒主产地地理标志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准备等具体问题的调研和指导,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的各类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做好红曲酒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专用标志许可、监督管理、保护维权等相关指导工作。目前,“屏南老酒”“龙岩沉缸酒”已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屏南老酒”及作为红曲酒原料的“古田红曲”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福建惠泽龙酒业有限公司经核准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重点扶持红曲酒龙头企业。指导红曲酒相关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帮助企业做好商标申请、运用、管理工作。积极培育高知名度红曲酒商标,加强对培育对象品牌宣传、商标管理、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实时指导和跟踪服务。对部分具备较好发展潜力和优势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培育,帮助企业打造在我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红曲酒品牌。“惠泽龙”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商标优惠政策,科学有效地运作商标权,引导企业通过商标许可使用、股权投资、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升值,扩大品牌影响力。

  (四)提升红曲酒生产企业质量管控水平。鼓励、指导红曲酒生产企业开展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管理能力。鼓励支持红曲酒骨干企业积极提升红曲酒酿造技术,推动红曲酒生产向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转变。坚持行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相结合,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控、检测系统,重点加强微生物、甲醇、重金属等项目的检测,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省红曲酒企业质量管控水平。

  (五)拓展红曲酒宣传营销渠道。鼓励支持广告企业以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为主线,发挥广告的创意设计能力,参与相关节庆营销活动,以广告创意和广告元素深度挖掘红曲酒的品牌价值。鼓励支持省内主流媒体、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福建红曲酒持续性广告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各传播平台以丰富多样的广告表现手法提升红曲酒的文化感、艺术感和时尚感。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积极整合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专业资源,有机融入红曲酒宣传推广工作中去。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红曲酒品牌培育指导。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红曲酒相关企业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的指导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指导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形成一批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较高知名度的红曲酒商标品牌企业。

  (二)积极宣传推广红曲酒品牌。指导、支持、协助企业加强商标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荐、支持红曲酒相关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大粤湾知识产权论坛等大型展会宣传展示活动,努力增强红曲酒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相关公众的品牌认同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指导有出口优势的红曲酒品牌企业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参与地理标志国际互认。

  (三)不断提升红曲酒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红曲酒产品追溯水平,做好靠前服务,指导我省红曲酒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食品安全状况,促进我省红曲酒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指导福建省酒业协会对重点红曲酒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现场核查。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必要时组织开展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指导企业加强商标专用权自我保护,支持企业开展区域外维权,积极应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滕忠明

  联系电话:0591-63097747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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