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雁娴代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化监管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第1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化监管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针对性强、很有意义。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推动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发展。一是依法登记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2024年全省登记经营范围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存续经营主体4799户,其中企业3009户,个体工商户1790户。二是依职责公示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经营范围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存续经营主体12737户。三是强化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把包括校外托管机构在内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统筹纳入监管执法工作重点。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5件,罚没款17.63万元。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渠道,共接收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相关投诉举报313件,均已办结。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纳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一是指导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将持证校外托管机构全部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督促指导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索证索票、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承诺书上墙公示,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采用线下视频展示、线上网络显示方式,将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场所关键部位、重点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存在风险隐患进行展示,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二、关于加强部门联动管理的建议。一是依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提供餐饮服务校外托管机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无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无证无照查处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关于依法公示信息以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建议。一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公示校外托管机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二是持续畅通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投诉举报,努力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规范,推动及时高效分办处理有关诉求。三是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畅通维权渠道,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张家勇
联系电话:0591-6309759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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