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_ 人大代表建议_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1〕47号
来源:网监处 时间:2021-03-25 16:08 浏览量:523

省交通运输厅:

  苏国强、林毅祥、黄瑞鸿、禤达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厦门游轮母港法治化建设的建议》(第170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邮轮旅游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具有运输和旅游的双重属性。加强游轮母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有利于加快我省邮轮经济发展,推动邮轮产业有序发展,促进消费转型升级。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积极推进旅游市场规范。一是强化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组织开展格式条款整治,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旅游市场协同监管。配合旅游部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和欺诈消费者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节日旅游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三是强化旅游市场宣传引导。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正面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四是强化旅游投诉举报处置。畅通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依法依规处理有关消费诉求。

  下一步,针对加强游轮母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制定推行本土化邮轮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落实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要求,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邮轮经济合同示范文本,防止出现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引导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及规范。立足职能,强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查处,针对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强化监管,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旅游环境。增强部门协作, 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净化旅游市场。三是建立畅通的邮轮游客维权渠道。强化旅游投诉受理处置工作及协作,充分发挥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及时规范处理旅游投诉,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李良彬

  联系电话:0591-8758076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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