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6年省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项目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品召回管理职责,全面提升我省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和消除缺陷产品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展召回技术服务工作。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50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加挂“福建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牌子,系根据省委编办批复依法设立的全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法定职能承担主体,负责全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核心技术工作。该院长期承担省级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工作,积累了大量历史召回数据和技术资料,形成了与召回管理信息系统深度对接的技术体系,能够保障召回技术服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系公共服务项目,对承担单位的法定职能具有特殊要求,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历史数据积累、技术系统对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2026年9月9日,我局组织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相关采购政策”。
综上,基于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业务能力和单位性质,我局选择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服务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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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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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啟生 |
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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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菁 |
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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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红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师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马尾经济开发区葆桢路101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采购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
联系人姓名: 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8012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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