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省消委会作为消费维权平台型组织,理事成员覆盖政府各部门和各行业等。日常工作与媒体单位联系密切,如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日报、福建日报、抖音平台、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等省内主流媒体均对省消委会宣传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宣教受众面广,社会作用显著。
二是自1986年始,每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消委会与均联动全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方位、深层次的消费指导宣教活动、深得民心。
三是《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的法定职责,省消委会作为福建省省级唯一法定消费者组织,在法定职责和专业性上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
2023年2月16日,我局组织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相关采购政策”。
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9楼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采购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
联系人姓名: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8020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