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企业高层答辩的通知
闽质奖办〔2019〕5号
来源:质量发展处 时间:2019-08-21 15:44

各有关企业,省工信厅,省标准化研究院,各位评委: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闽质奖办〔2018〕1号)有关要求,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企业高层领导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8月31日及9月1日,共两天。报到时间:8月31日7:45~8:00,8:00开会,答辩。

  二、参加人员

  (一)省质评办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有关人员,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二)企业主答辩人(高层管理者,原则需公司副总以上)1人,答辩期间主答辩人可以带1-2名公司员工作为助手参加答辩;

  (三)高层答辩专家评委会评委7人。

  三、答辩地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2楼会议室(福州市华林路147号办公大楼,华林路与屏东路交叉路口)。

  四、答辩内容

  (一)简要介绍企业发展历程、现状及未来前景;

  (二)围绕企业高层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理解、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有关情况及企业高层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与参与度等内容展开。

  五、答辩程序

  (一)答辩顺序抽签。

  (二)答辩:按照必答题、现场提问等两个环节进行。每家企业答辩时间为30分钟。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请参加答辩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企业高层答辩人员信息反馈表》,并于8 月28日下午17:00前上报省质评办。有答辩助手参加的企业请同时反馈《2018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企业高层答辩助手信息反馈表》。

  (二)答辩满分50分。按企业主答辩人员职务及答题两部分得分组成。主答辩人员职务满分5分,企业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为主答辩人得满分5分,副总级为主答辩人得3.5分,副总以下人员为主答辩人得2分。答题满分45分,由两个环节组成,其中必答环节(2题)满分35分,现场提问环节(2题)满分10分。

  (三)请参加答辩人员提前到达答辩现场,根据省质评办的安排,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集中等待,并按照抽签顺序在引导人员带领下进入答辩现场。

  (四)请答辩人员按照安排的相应时段提前到省市场监管局大楼报到、答辩,非答辩时段请不要在现场逗留。

  (五)本次答辩会务工作等委托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承办。

  省质评办联系人:肖湘华,电话:0591-87580120,手机:13905919491,传真:0591-87830445,邮箱:423821906@qq.com。

  附件:1.2018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企业高层答辩人员信息反馈表

  2.2018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企业高层答辩助手信息反馈表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8月2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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