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6-03-19 18:07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2026年第一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6〕16 号)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制定《福建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电子印章申领、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及银行预开户等七项开办业务,推行集成化办理。以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为抓手,打通各相关业务系统,推动数据按需归集、高效应用,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全链条透明度与便捷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对象范围

  福建省范围内新设立的各类经营主体〔含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13类主体〕。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流程再造,压缩办理环节

  对企业开办全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将原本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电子印章申领、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银行预开户等7个独立环节,优化压减至2个核心环节。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后,剩余6项业务实行并行办理、同步推进,打破部门壁垒,杜绝串联审批造成的流程冗余,大幅缩短办理时限。

  (二)优化集成平台,提升办理效能

  推行企业开办可选择式办理模式,充分尊重企业办事意愿,满足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差异化需求。全面打通企业登记注册系统、印章备案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税务系统、社保登记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建立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机制,推动数据按需求安全归集、共享共用,实现企业开办全业务集成化、标准化办理。

  (三)推行一窗受理,优化服务体验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专窗,整合服务资源,明确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详见后续发布的办事指南),实现企业开办7项业务“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收取全部申请材料,内部完成各部门业务分流,无需企业分别到各部门窗口提交材料、跑动对接,切实减少企业办事跑动次数。

  五、注意事项

  在厦门市范围内开办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类经营主体通过省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申报,其余在厦门市范围内开办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厦门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申报。

  六、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联系电话:0591-87760773)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营商处(联系电话:0592-227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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