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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质检院 时间:2023-01-13 15:09 浏览量:185

  根据省局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2年5月30日至6月17日,省局党组第一轮巡察组对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检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省局党组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质检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强化领导、统筹部署、凝聚共识、全员参与,坚持从严要求,一抓到底、一改到底,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提升思想认识。省局第一轮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分别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上升到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整改工作与党性觉悟结合起来,与宗旨意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9月21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对照查找和分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细化整改措施。根据省局第一轮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院党委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剖析问题根源,印发了《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局党组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按责任可落实、可追究、可问责的要求,将33个问题分解为63个整改问题,党委书记负全面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院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具体责任。广泛开展调研活动,院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共开展28场、37个单位(含企业、弟兄单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了院内各专业对应的产业发展趋势和同类机构的能力建设水平以及专业发展经验,形成书面调研成果28份,切实做到了“一方案一调研一成果”,调研成果成为院党委制定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广泛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能够取得预期效果。

  (三)全面落实整改。院党委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作战图”,拉单挂账、逐个销号,做到整改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将整改工作进度纳入院务会和“党建工作月汇报”的专项内容,跟踪督促整改进度,累计召开了4次党委扩大会议、10次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实验室能力建设、科研提升、人员招聘、退休返聘等重点、难点问题13个。整改中做到凡是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立即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四)建立长效机制。院党委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分析研究破解之策,健全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制修订《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职和退休人员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试行)》《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界限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各类规定制度文件28个,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存在不足。

  (1)存在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及时补充传达学习相关缺漏内容。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学习管理。严格落实《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党委会、中心组学习议题的审核,确保了“第一议题”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加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书记对落实“第一议题”作进一步要求,每周召开院长办公会前,视情召开党委会,第一时间组织跟进“第一议题”的学习,每月将重要会议精神、文件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议程安排,重点加强学习研讨。

  (2)存在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专题学习未按要求组织重点发言,基层支部学习进度和质量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认领问题清单查缺补漏。相关中心组成员按要求补充提交了研讨材料,相关党委委员按要求补充开展了宣讲。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分别于9月6日、9月13日举办了两期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对60名党员干部进行轮训。通过集中开展思政课、现场爱国主义教学和结合所学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进一步激励全院党员干部虔诚至信深耕学、勇毅前行重担当。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学习进度和学习质量的考核督促。结合“达标创星”考评和年度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对落实院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有效落实。

  2.贯彻“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要求存在差距。

  (3)存在问题:高层次科研项目难以突破。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科研专项培育基金。在院内设立每年200万元的科研专项预算用于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除人员、设备费外),列入专项使用。二是严格院首席专家考评。将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作为院首席专家团队考核内容,在首席专家届满考核中,获得国家级科技项目立项的首席专家可以继续延聘,以保证科研工作的延续性。三是积极争取省科技厅的支持。从国家科技项目备案入手,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我院《智能化关键技术在低压电器短路性能检测中的研究与应用》已列入科技部备案的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立项,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上取得了零的突破。四是优化申报规定。解除必须以第一单位申报的限制,并鼓励检验部门申报横向课题,放开科研人员的手脚,鼓励检验部门与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龙头企业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拓宽申报渠道。五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经申报,已获批2022年省局科技计划项目资助8项和自筹4项。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3项。立项数量在自筹上较往年取得进展。六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下发《<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补充了国家级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首席专家激励政策、鼓励横向项目立项等内容。

  (4)存在问题:检测能力未能及时支撑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无法满足政府指令性产品质量监管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划设计。下发《院“十四五”规划》的《补充规定》,完善服务“四大经济”发展支撑保障措施。二是开展调研工作。着手石化产品排污许可证相关调研,形成《石化企业环境监测实验室前期调研报告》,为后期工作的推进打下基础。三是推动能力建设。有针对性逐步完善砌体材料等5种产品检测能力,计划在院“十四五”规划期间完成。目前,我院取得绿色建材认证检测资质10项。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技术帮扶、标准培训、走访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对接企业绿色认证检测需求,打通我院绿色认证服务通道。其中赴卫浴、塑料管道、LED照明等企业宣传5次,参加各类技术帮扶会2次,助力取得省内首张塑料管道绿色建材证书,完成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项目对接准备工作,承担绿色建材下乡消费券编制工作。

  3.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存在差距。

  (5)存在问题: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发现率偏低。

  整改情况:通过对省局抽检数据库前三季度的不合格样品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得出高不合格率的细类、抽样环节和区域类型,并结合分析结果,对抽样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抽样人员抽取不合格样品的意识和能力。截至2022年10月,国家抽检信息平台的统计数据结果显示,我院承接的省局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率为2.92%,超过2021年全国平均水平(2.65%),已符合整改要求。

  (6)存在问题:技术保障能力无法完全满足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能力建设方案。从食品安全评价、真伪鉴别、非法添加物监测预警、快速筛查检测技术等方面着手制定了具体能力建设方案,明确研究方向与研究目标,重点从补齐检验能力短板、风险监测与预警、开展新检测技术研究三个方面入手,计划3年内投入40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和实验室改造,其中2023年计划投入2680.5万元。二是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按照能力提升的需求,开展了科研人才招聘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招聘工作。三是加快科研申报研发进度。围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等领域积极开展相关科研项目申请、标准制修订工作,累计完成及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13项,申请总局、省局科技项目验收6项,申报总局、省科技厅、省局科技项目8项。

  4.对自身高质量发展缺乏科学谋划。

  (7)存在问题:院党委未树牢忧患意识,市场竞争力逐渐减弱。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全省业务网点建设。以推动茶叶检验研究院下设三个分院为契机,积极跟踪推进,成熟一个、挂牌一个。二是着眼长远规划。在院“十四五”规划中重点以开拓新产业新业态检测项目为抓手,拓展绿色、海洋经济领域业务。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在全院推广“三维一化”“三服一创两满意”等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形成具有质检特色、运行顺畅、集成高效的创新模式,以服务创新吸引企业,带动业务量提升。四是以大客户为抓手。继续加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达利集团、厦门火炬高新区等大客户服务,提供更多更高效的增值服务,推动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事业发展不受或少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五是以全面对外合作为抓手。与多家大型检验认证集团、兄弟单位、政府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质检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扩大区域布局,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8)存在问题:谋划发展不够主动,院党委欠缺发展前瞻性和创新性,对部分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不足,对存在的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专业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未能及时研究、有效应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提高决策前瞻性。2022年1月-10月,院班子共开展28场、37个单位(含企业、弟兄单位)调查研究(其中党委书记、院长开展13场),形成调研成果28份,成为院党委、院班子制定专业发展方向、技术改造投入等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紧抓快办,加速创新布局。已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我院的31个重点项目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具体措施,由科管部每半年进行督办并汇总进度,目前在稳步实施中。三是精准发力,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四大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出台《关于对院“十四五”规划内容进行补充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我省“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检测能力提升措施13条并稳步实施。聚焦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梳理形成10个专业能力提升方案,正在抓紧推进。聚焦专业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问题,党委书记、院长开展专项调研,指导院内各专业形成“茶叶质量安全研究”等18个特色项目、“汽柴油产品”等27个抓手项目,目前稳步推进、效果扎实。四是问题导向,提高决策质效。自巡察以来,已召开院务会议6场,做到每月一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务会的通知》,重申问题导向,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需研究解决的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会议议题,指定办公室督办,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5.检验检测质效还有待提升。

  (9)存在问题:抽样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定。在工业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任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局系统随机产生的生产企业名单进行抽样,严禁超范围抽样。二是开展制度宣贯。组织各检验部门学习总局、省局相关文件,持续开展抽样人员任务前抽样规范培训。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检验规定落实情况,确保内部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10)存在问题:检验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质量分析。组织木材室和塑化所等检验部门开展质量分析会,针对报告抽查、内外部反馈发现的问题,分析了检验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二是学习相关程序文件。组织各检验部门开展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检验检测记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过程管理》等相关程序的培训,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三是开展检验工作质量专项内审。抽查9个检验部门450份检验报告,重点检查委托检验合同评审、样品管理、设备管理、检验报告质量,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应部门并督促改进。检查结果列入检验工作质量考核,与检验部门年终绩效挂钩,促进检验工作质量提升。四是加强员工质量教育。开展了全员质量意识、工作责任心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检验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标准学习,坚持常态化开展标准学习,提高检验人员对所从事专业领域标准的理解,进一步打牢理论基础,不断提升检验人员技术水平。

  6.服务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的意识不够强。

  (11)存在问题:落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和省委“三提三效”行动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收费与公示管理办法》,将优惠打折审批权限最大程度下放一线检验部门。二是梳理收费标准,降低偏高费用。经过梳理,全院各部门均提出了具体的减费降负举措。三是优化业务流程,缩短检验周期。经过梳理,全院各部门均提出具体流程优化举措。四是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措施。2022年6月以来,我院各检验部门接受小微企业委托1000余批次、累计减免金额60多万元。五是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累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10多场次,派出技术骨干深入100多家企业开展技术帮扶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六是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共享实验室技术指导及服务。2022年累计开展共享实验室服务及技术摸底验证时间超过4500个小时,受益企业超百家。

  (12)存在问题:主动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不够,接受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委托检验检测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制度宣贯。组织业务受理人员开展《客户服务与管理》《业务受理大厅工作规范》等制度的再培训,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二是提高服务水平。规定业务部门对于在能力范围内且符合政策的消费者委托检测必须承接,对于不在能力范围内或政策不允许开展的业务,要求检验部门耐心做好解释,消除误会,并做好相应记录,提高主动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三是开展业务承接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规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

  7.主动担当作为,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意识不强。

  (13)存在问题:2018年以来电线电缆等部分工业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偏差较大,部分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难以反映我省产品质量真实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检验中,在发现部分产品质量关键性安全指标不合格后未按要求立即向下达任务的监管部门报告,以杜绝存有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制度宣贯。组织检验部门开展总局18号令、总局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二是提出加强抽查力度建议。积极向省局建议增加流通领域、电商领域的抽查力度,一定程度上扩大监督抽查产品覆盖面。三是认真完成抽检任务。严格按省局文件要求向下达任务的监管部门报告,在抽检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结果信息录入省局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截至目前,2022年已及时完成智慧监管系统生产领域省抽任务812批次抽检数据的人工上报工作。

  (14)存在问题: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对提升产品质量的建议和预防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风险点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评审研判工作制度》《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评审制度》两项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内部培训。组织人员宣贯学习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规范评审和研判,评审时采用交叉评审的形式,重点关注重要安全性能指标,以及无标准的风险监测项目,通过评审把关提高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质量。

  (15)存在问题:抽样公正性反馈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压力传导。政府任务抽样工作开展之前,各检验部门均组织召开抽样工作布置会,明确纪律要求、技术要求和全过程摄像要求,落实六个步骤抽样工作,做好八个节点摄像工作。二是做好监督检查。对抽样视频拍摄情况以及视频中公正性二维码出示情况开展检查,显示二季度拍摄不规范率为3.6%,抽样公正性反馈制度执行情况不符合率为7.4%,规范性和符合率均有大幅提升。同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抽样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完成抽样视频教学动漫作品制作,并组织抽样人员宣贯学习,强调抽样公正性和规范化,有效防范抽样工作风险。

  (16)存在问题:《检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问责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落实对工作人员的通报、约谈、处分等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组织各质保工程师按照《检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问责制度》要求开展自查,并对已问责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对发现严重问题且引起投诉等不良影响的情况,应采取通报及以上的问责形式进行问责。二是开展技术监督问责。对2018年以来因报告差错被重复谈话的人员,根据《检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全院通报。三是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组织质保工程师及各检验部门进行了《检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问责制度》的学习研讨,对制度的内容及落实要求进行讲解,强调将制度的落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防范技术性风险。四是修订完善制度文件。修订下发《检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问责制度》,制定了适用的记录表格,完善谈话记录工作。

  8.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底线不够牢固。

  (17)存在问题: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完备,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制定下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储备了充足、有效的应急物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张贴显眼处,健全演练方案,并开展了宣贯培训和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和提升。

  (18)存在问题:实验室管理不规范,部分实验室工作期间无人值守、物品保存柜管理不严,危化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大检查。开展3次安全大检查和“回头看”,督促发现的7项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二是注重日常宣贯。结合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并严格监督执行到位,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员工安全责任意识。三是狠抓整改促提升。强化实验室管理,督促食品所、塑化所严格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与一般危化品分开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同步对自查中发现的建材所也落实了上述措施,做到台账完善、流程清楚、管理规范。

  (19)存在问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物业管理监督。院主要领导约谈了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制定了物业责任清单、消防维保单位责任清单,并按照清单强化了日常管理。要求物业每月提供《物业服务绩效考核量化表》,办公室对照表格对物业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对发现的2个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及时通报检验部门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目前全院消防设施维保到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二是强化检查形成常态。开展3次安全大检查和“回头看”(含禁烟规定执行情况),督促发现的7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三是强化演练提升能力。举办了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5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安全防火意识、提升了逃生自救技能。

  9.意识形态与保密工作责任制传导力度不够。

  (20)存在问题:责任意识不够牢固,保密专项检查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补充传达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补充传达学了省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支部按要求补充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有关内容材料,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三是推动保密检查常态长效。开展覆盖全院范围的保密检查1次,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今年已累计开展保密专项检查3次,计划年底再开展一次,形成检查-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21)存在问题: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不够,网站个别板块未及时更新内容,线下宣传栏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线上线下宣传力度。线上不断完善丰富党建文明专栏的宣传内容,将院党工青妇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项举措成效,通过党建文明专栏中的四个分栏集中展示,突出宣传效果。线下完成对马尾基地宣传策划,按照进度实施建设。二是严格落实《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信息发布及考核管理办法》。及时更新补充院首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专栏的内容,并新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贯。三是加强检查监督。通过院务会和个别反馈的形式每半年对院网站各板块责任部门更新情况进行提醒督促,并将未及时更新情况纳入年度优秀实验室、文明科室考评内容。四是制定了宣传工作的整体实施方案。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按方案加大实施力度,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累计完成宣传栏宣传16面、LED屏宣传30条、网站信息刊登108条、展板制作悬挂18个、条幅张贴3个,在全院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方面

  10.落深落细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22)存在问题: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班子成员未参与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且对每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足,大部分支部以整改措施代替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和督促推动。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采取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全院各党支部进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组织对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压力传导。检查结束后,将综合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通报检查结果,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下发《关于调整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支部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对联系点党支部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并把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达标创星”星级党支部的依据之一,进一步加强压力传导。三是规范整改报告撰写。统一制定报告模版,规范报告格式,明确各党支部的报告需经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提交院党委备案,进一步规范了整改报告撰写。

  (23)存在问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关注不够,对问题点到为止、不愿深究,不同程度存在不愿多管、不敢碰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清单。修订《2020年省质检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则》,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要求。二是作出重点提醒。纪委书记对如何做好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工作提出要求, 并提醒班子成员要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分析、研判和指导。三是“一把手”带头履职。党委书记对近年举报相对多发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提醒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抓好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审阅并签字确认,及时了解其分管部门出现的问题线索, 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问题的关注, 并与部门负责人开展咬耳扯袖式谈心谈话。

  (24)存在问题:个别班子成员述职材料撰写不认真,未涵盖所有分管工作,对存在问题剖析也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院党委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完善相关模版。进一步完善述职报告模版并发给每位领导干部,加强撰写规范性要求。三是开展自查工作。认真自查了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材料,已完成相应内容的补充完善。四是重申审核把关。重申明确院党委书记对述职述廉报告的把关责任,将按要求认真审核报告并签字。

  11.支持纪检机构履职的力度有待加强。

  (25)存在问题:纪检监察室现有人员三人,但一人自2021年7月以来被长期抽调,监督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监督力量。经党委研究决定,根据纪检室各时段人手需求情况,以跟班或临时借用形式从各支部借用高素质党员到纪检室协助工作,直至被抽调人员回岗。二是充分挖掘现有潜力。纪检室通过参加外部培训和开展内部业务知识探讨形式,提升业务知识和技能,协调调用各支部纪检委员参与做好招标等监督工作,日常工作做到不缺位。

  12.廉政教育成效仍需提升。

  (26)存在问题:面对干部职工人数多且很大部分经常性外出工作的实际,廉政教育距离全覆盖和常态长效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要求。开展廉政教育时均要求对请假和出差人员做好补学教育,做到学习内容和受教育人员双覆盖。二是加强自查。组织全院各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情况自查,查漏补缺。三是丰富内容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以手机短信、网站和LED屏、观看短视频、编发廉政警示教育汇编材料、开展线上廉政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各类考核中廉政教育完成情况修改为应做到学习内容和受教育人员全覆盖,并对未做到全覆盖的作出扣分规定。

  13.自身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27)存在问题:信访件查办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环节中存在落实审批、文书制作不够到位,制度化规范化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福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编发的《福建省省直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模拟案卷》范本规范开展线索处置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机制落实。开展卷宗自查,对发现的审核漏签问题进行补签,对发现的谈话记录未加盖手印的问题进行补盖。对初核方案、初核结果等重要材料审批签字实行双人督核机制,对卷宗归档前进行详细检查,无误后再归档。三是进一步完善文书管理。完成“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公文纸制作,并应用到纪委的工作中。

  14.监督能力有待加强。

  (28)存在问题:2019年以来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多以部门自查为主,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监督的主动性不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判廉政风险形势。院纪委多次对全院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关注抽样公正性反馈制度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样品管理等领域。二是做到主动监督。先后开展了针对抽样公正性反馈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主动发现的2个问题部门在全院范围进行通报;开展了“1+X”样品管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4类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整改到位,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做实结果运用。运用好“四种形态”,由分管领导对抽样公正性反馈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两个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发挥监督实效。

  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

  (29)存在问题: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未统一设定风险防控排查格式及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署。专题召开纪委会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定风险防控排查格式及标准。二是规范工作开展。编写《廉政风险排查表》和表格填写要求,以通知形式发至各部门,并对各部门风险防控排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逐一进行指导。三是已完成《院廉政风险排查总表》,共排查出58个风险岗位,梳理出71个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238条。

  (30)存在问题: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到位、不够全面,仍有漏项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防控。针对近年信访转办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提醒5个部门在本轮风险再排查中注意查漏补缺加强防控。二是精准排查。全院各部门对各自的廉政风险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细致地完成了再排查活动,并完成了《廉政风险排查表》,排查表均经过集体研究和分管领导审阅签字。三是系统施治。纪检室对排查不到位的部门逐一进行沟通指导,纪委会对风险点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后形成意见。经各部门再确认后,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下发各部门执行。

  (31)存在问题: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全面具体,部分防控措施与风险表现不相对应。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指导力度。指导各部门把握风险在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下的不同表现形式和特点,精准施治,制定具体详细的防控措施。对措施不对应的部门逐一进行沟通指导,做到对症下药。对5个部门进行重点提醒注意防控措施的对应性和有效性。二是规范防控流程。全院各部门修订完成了各自的《廉政风险排查表》,经部门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确认、纪委会研究、各部门再确认、院党委会研究确定等层层把关,形成防控措施与风险表现相对应的《院廉政风险排查总表》下发执行。三是完善防控机制。从第四季度开始,各部门排查表的执行情况纳入廉政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提交纪委审核,纪委研究后反馈至各部门,形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6.基建工程审批程序手续不齐全。

  (32)存在问题:2011年,国家质检中心获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据此开展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概算调整的审批手续,导致一方面项目决算金额超过发改局批复17.4%。另一方面由于项目概算的缺失,造成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台柜及配套项目采购中,装饰装修、电气系统等基建部分是否纳入基建决算无法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对以往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向省局相关部门作了报告。二是健全制度。修订下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度中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概算调整的审批手续进行明确,使工作有据可依。

  1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33)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加深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确保我院的采购工作依法、透明、高效。二是修订管理办法。对我院《设备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作出补充规定,明确设备部负责与所采购设备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采购。修订下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类采购项目范围、分工和职责。

  (34)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省质检院制定的设备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二是开展自查。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至今设备采购项目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问题。三是修订管理办法。对我院《设备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作出补充规定,明确院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与《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设备购置费用报销手续。四是修订合同条款。修改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合同条款,不再约定质量保证金,将原来80%、15%、5%三次支付方式改成80%、20%两次支付。

  18.财务管理不规范。

  (35)存在问题:入账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制度规范。下发《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事宜通知》,将院制度中关于买样费管理的规定汇总,并新增了6条关于买样费票据报销的要求。二是全面排查梳理。对该项支出进行全面自查,摸底统计出过去和未来一年内买样费以非正式票据报销的金额。三是主动请示报备。向省局请示买样费报销事宜,并报备院买样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省局给予指导并出台指导意见。

  (36)存在问题:入账不及时,未能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整改情况:统一认识,全院各相关岗位加强配合,及时做好每月预收账款开票确认工作,对年度内无法确认开票的预收账款,在财务账面反映。

  (37)存在问题:个人借款手续不完善,个人借款审批程序由部门指定经办人员集中代办,借款人未填写借款单,也未签字确认,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自2022年6月15日至今,个人借款均已由本人办理。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组织财务部全员学习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的执行。三是修订管理办法。修订了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不适用、不完善的条款。

  19.样品管理不够到位。

  (38)存在问题:走访发现电工所未对照样品清单核对归还试毕样品数量,样品申请处理单也未对照库存清点数量,合格备份样品和试毕样品一并按照废品进行评估拍卖。部分拍卖评估报告没有“处理样品清单”,且拍卖价格与评估价格高度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组织全院检验部门对样品处置(含备份样)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办公室开展检查,累计发现填写《处理样品申请单》、清点待处置样品、2020年之前评估报告缺少“处理样品清单”等问题4项。二是严肃整改,落实到位。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建章立制。下发《院关于样品处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强化对评估公司、拍卖公司的监督,明确评估、拍卖服务的采购方式和履约要求,邀请纪检部门对拍卖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20.收费优惠审批不够规范。

  (39)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执行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并发布《收费与公示管理办法》《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办法》,对部分与实际市场需求不一致的规定作适当调整。二是开展制度宣贯,对新修订的《收费与公示管理办法》《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宣贯。三是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对收费优惠审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审批时间倒置情况再发生,并将审批时间核查纳入技术服务合同管理情况考核内容。

  21.制度建设不够规范。

  (40)存在问题:省质检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时点的相关规定与财政部相关要求不相符合。

  整改情况:修订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改后的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22.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41)存在问题:院班子成员到企业、同行机构调研较少,对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动态了解不够,特别是2020年全年未到企业和同行调研。

  整改情况:强化调研统筹,明确要求院领导调研前均制定详细完备的调研方案,调研结束后与随行部门一同研究整理调研成果,形成书面成果报备办公室。2022年1月-10月,院班子共开展28场、37个外单位(含企业、弟兄单位)调查研究(其中党委书记、院长开展13场),形成调研成果28份,切实做到了“一方案一调研一成果”。调研活动深入了解了院内各专业对应的产业发展趋势及发展需求,了解了同类机构的能力建设水平和专业发展经验,对院内专业目前的能力短板和不足认识更加到位,调研成果成为院党委、院班子制定专业发展方向、技术改造投入等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2)存在问题:抓调研成果落实不够扎实,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偏慢在多次调研中都有提及,原定该项目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但至今未正式投入运行。

  整改情况:依据与苏州联方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我院组织开展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初验工作,系统未能按照需求说明书要求实现我院所需功能。已发函将初验结果正式通知苏州联方公司,要求其尽快完善初验发现的问题,为下阶段第二次初验做好准备。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3.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3)存在问题:个别场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人数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通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二是深入剖析,强化政治自觉。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院领导班子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自觉性,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政治自觉性。三是对组织生活制度做了进一步明确。强调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原则上中心组理论学习须全体成员参加,中心组成员少于三分之二的不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因故未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中心组成员,事后加强补学。四是加强检查监督。通过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和“达标创星”考评工作,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在党委会上通报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44)存在问题: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有的议题有讨论无决议,有的甚至无讨论无决议,存在“议而不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院班子成员等相关人员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对《局工作规则》《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工作规则》等文件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改进意见。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查找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加强此项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培训教育。采取记录人员自学相关规定及参加院统一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记录的工作水平,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四是规范流程。下发通知对提交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和相关流程作进一步明确规范,加强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确保上会研究的议题材料充分详实。

  25.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

  (45)存在问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未查阅到支部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专题党委会,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自觉性,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下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有关工作作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对此项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把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和“达标创星”活动考评的重点检查内容,结合年度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6.干部队伍建设较滞后,年龄结构总体老化,统筹使用不够合理,存在人才流失现象。

  (46)存在问题:全院编内人员55岁以上占32.26%,35岁以下仅占8.06%。

  整改情况:结合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需要,2022年9月向省委编办申请使用空编获批,计划通过高层次人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3名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拟招聘人员到位后35周岁以下人员比例将提高到10%以上。截至目前,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已报省局待批。

  (47)存在问题:中层干部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有14人,其中业务部门7人,其他人员7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院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交流和干部培养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试行)》和《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界限规定(试行)》,为干部轮岗交流常态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界限规定(试行)》中对中层干部设定任职年龄界限,中层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即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对退出中层干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待遇等方面进行规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试行)》中对未达到任职年龄界限且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遵循业务职能相近、专业技术相适的原则,确定适合的轮岗交流方案开展轮岗交流。截至目前,已有2名中层干部退出岗位,其他干部的退出和轮岗计划在年底前调整到位。

  (48)存在问题:2018年以来共有57人离职,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2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起草了《青年人才培养管理意见》,重点在培养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形成意见,进一步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在优化人才培养“54321”工程、健全完善员工发展通道方面,启动编制内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院第二届首席专家选拔聘任,木材及其制品鉴定与检测技术、塑料管道检测技术、涂料和胶粘剂检测技术及应用领域3名首席专家获聘,形成首席专家、质检工匠、青年拔尖技术能手评选机制的常态长效化。建立离职人员台账,重视了解离职原因。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向省委编办申请使用空编获批,计划通过高层次人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5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目前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已报省局待批。

  27.落实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

  (49)存在问题:干部考察过程中民主测评范围过窄,仅在人选所在部门(所)进行测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院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会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和各环节规定。人资部党支部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人事相关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档案、人员招聘、兼职管理、人事回避等),加强对文件精神的理解,特别强调人事干部在每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做到再学习,不断深化对干部提任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出台相关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形成我院干部选任规范性文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50)存在问题:考察材料撰写不够规范,未包含考察谈话有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人资部党支部组织人事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省委关于干部考察材料撰写的相关规范,了解并掌握考察材料中要体现的各项内容。二是完善考察材料。对2019年以来干部提任考察材料中考察谈话有关情况进行补充。三是出台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明确了干部考察组严格按规范撰写考察材料。

  (51)存在问题:编内人员岗位聘任程序不够严谨,对增加使用岗位空缺职数相关情况未进行公开,对在原岗位层级晋升等级的人员未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意识。人资部党支部组织人事干部再次认真学习岗位聘任相关文件,重点强调制度和程序意识。严格按制度开展编制内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编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院党委班子根据实际空缺岗位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职数,开展聘任工作。二是落实好征求意见工作。今年7月以来,对申报初、中、高级质量技术专业职称人员,申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以及我院首席专家人选均提前征求院纪检部门意见。今后开展编制内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编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将切实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明确凡涉及人员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人事相关事项均严格做好事先征求院纪检部门意见工作。

  28.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52)存在问题:退休返聘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非编人员只对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的女职工的退休返聘待遇作出规定。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人员退休返聘规定》,明确编制内、编外人员退休返聘相关内容。

  (53)存在问题:2020年底省委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后,至今尚未正式出台兼职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院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干部社团、企业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干部兼职管理相关规定及文件,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二是出台相关制度。制定《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职和退休人员在社团、企业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职干部兼职管理原则、退休干部兼职管理原则、兼职审批流程、监督管理职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兼职管理工作。

  29.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54)存在问题:4人超期报告婚丧喜庆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教育。对超期报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做好制度宣贯。接受巡察后已向全院员工发布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的告知提醒。组织全院人员学习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签署知情书。今后将通过半年提醒、新员工入职培训等方式,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三是强化考核机制。修订《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2020年省质检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则》,将“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列入各部门、各支部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列入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55)存在问题:4人以在职证明签批的形式代替出国(境)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告知提醒。接受巡察之后向全院员工发布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告知提醒。二是做好制度宣贯。组织全院人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签署知情书,告知员工要落实好报批手续。三是明确审批程序。人力资源部作为经办部门,在为员工出具出国(境)用在职证明前,做好提醒,要求其必须先填报《因私出国(境)请假报告单》并完成报批。

  (56)存在问题:人事档案管理欠规范,档案库房、档案工作室、阅档室未分开设置,档案材料归档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改造工作。将档案库房、档案工作室、阅档室分离列入办公室改造设计规划,根据改造项目进度推进人事档案库房、档案工作室、阅档室建设。二是加强文件学习。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三是完成材料自查。对未及时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已进行归档。四是强化工作时效。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盒(袋)内,一般每2年装订入卷1次”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档案管理规范性。

  30.非编人员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转院聘用人员不够规范。

  (57)存在问题:1名劳务派遣人员经食品所推荐后没有经过完整招聘流程,直接上院党委会研究后录用到食品所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院党委、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招聘相关制度。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员聘用管理。

  (58)存在问题:劳务派遣人员转院聘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暂停相关工作。从8月22日起已暂停劳务派遣转聘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文件。废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闽检〔2020〕75号)文件,将其中劳务派遣人员转聘后设岗规定并入《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59)存在问题:对可能影响公正的风险点防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院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人事管理回避加强理解和认识。二是开展回避承诺。下发《关于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全院室副主任及以上干部、院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学组成员填写《回避承诺书》。三是强调工作要求。明确要求今后全院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提醒责任,工作履职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行履职回避并建立台账。四是强化考核机制。修订《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2020年省质检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则》,将“落实回避制度列入各部门、各支部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列入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五是完善防控措施。涉及人员招聘笔试、面试环节的相关人员(出题人、考官、工作人员等)事先填写回避承诺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主动提出回避。在干部提任工作规范中明确考核组成员、谈话人员、研究环节与考核考察对象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31.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60)存在问题:食品所支部存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未经过充分考察,建材所支部存在对入党申请书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下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作出五点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下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落实党委会议、支委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的研究程序,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规范政治审查材料,做好征求意见、阶段考察、政审公示等工作,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三是严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下发院《发展党员工作节点及主要材料说明》,梳理细化了25个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节点,明确发展党员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发展党员程序正确、流程规范,把好发展党员的“程序关”。四是强化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审批。强化发展党员工作中支部、群团组织及党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在各阶段工作的责任落实,强化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审批责任,强化纪检室监督责任,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五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暨迎接省直机关工委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对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主要存在工作规范性还不够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两个方面问题。六是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到院对全院各党支部50多名党务人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熟悉掌握相关知识,解决党务干部工作中的疑难杂症。七是立行立改。食品所党支部和建材所党支部就整改反馈问题进行问题分析,查找不足,并已完成相关问题的全面整改。

  32.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够到位。

  (61)存在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支部记录不够严谨,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各党支部认真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重点对第五章组织生活的内容的熟悉掌握,提高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省直机关工委专家到院授课,对党组织工作记录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全院50多位党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支部记录工作,提高了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院党委结合年度的“达标创星”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落实整改。

  (62)存在问题:个别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不规范,述职报告中未体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未督促基层支部书记按要求开展专题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相关支部书记按要求重新撰写述职报告,并按要求落实审核把关向院党委备案。二是加强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管理。对撰写要求及其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的年度述职报告需经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提交院党委报备。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对照问题清单,查找不足,并对照院《关于提高党课教育质量的通知》要求,对党课教育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党课制度。四是加强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下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明确要求,同时,结合年度的“达标创星”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3.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

  (63)存在问题:部分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未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员互评“辣味”不够,部分支部、部分党员未按要求进行检视剖析,个别支部2021年度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下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查缺补漏,立行立改,涉及此项问题的相关党支部认真进行整改,并向院党委作出了书面整改报告。二是加强检查监督。采取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了支部党员互评“辣味”不够,支部、党员未按要求进行检视剖析的,责令重新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保证质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核查责任,作出处理27人,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4人。共采取组织处理31人次,其中,要求2人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批评教育7人次,提醒谈话2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关于抓调研成果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偏慢在多次调研中都有提及,原定该项目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但至今未正式投入运行。整改基本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第六条验收约定“本项目正式试运行2个月后,甲方组织各部门进行验收,各部门签字后再由信息中心签字,方为通过初验。如不通过初验,顺延1个月进行再次初验,若再不通过初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约定进行处罚”。根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次初验结果,各部门提出系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该系统还不能正式投入运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我院设备部督促苏州联方公司加快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次初验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计划于2022年12月1日起组织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第二次初验,根据第二次初验结果确定后续解决方案(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91-83707915;通信地址: 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电子邮箱:jjjc@fqii.cn。

  

中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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