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含灵芝的代用茶产品执行标准问题咨询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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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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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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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为福建省内依法取得茶叶食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许可明细包含代用茶资质,现我公司计划生产品名为陈皮灵芝茶的代用茶产品,配料为陈皮、灵芝,产品 类型为:混合类代用茶,产品执行标准为GH/T 1247,请问该执行标准是否适用在包含灵芝的代用茶产品上,如不适合,我单位应采用何标准来生产含灵芝的代用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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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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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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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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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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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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