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限入公示表(自然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11.5-2020.9.5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26 14:59

食品行业限入公示表(自然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11.5-2020.9.5

姓名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及职务

严重失信行为描述

作出行政(刑事)处罚决定机关、决定书编号及日期

纳入黑名单期限

认定机关

及日期

市场和行业禁入要求

备注

薛慢丽

3501281993****2927

无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9年5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9〕闽0128刑初108号

2019年5月20日

2019年5月20日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薛来平

3501281980****0617

无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8年11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闽0128刑初218号

2018年11月6日

2018年11月6日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张爱娥

3501281964****4823

无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8年12月19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闽0128刑初277号

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19日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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