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51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合格509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莆田市景华山生态水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莆田市城厢区源之心桶装水店。
(二)标称景田(福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9月23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同安区山之水桶装水店。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其他污染问题
漳州百坑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不锈钢大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